|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3562471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21〕54号 | 发布时间: | 2021-07-30 22:09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南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十四次城建工作联席会专题会议纪要》(南府专议〔2021〕205号),批准同意实施《贵阳市南明区全面实施林长制实施方案》,南明区自然资源局以“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名义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现刻制“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印章,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启用印模印章: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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