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562471 成文日期: 2021-07-30
文 号: 南府办函〔2021〕54号 发布时间: 2021-07-30 22:09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9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南明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第十四次城建工作联席会专题会议纪要》南府专议〔2021〕205号),批准同意实施《贵阳市南明区全面实施林长制实施方案》,南明区自然资源局以“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名义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现刻制“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印章,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启用印模印章: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贵阳市南明区林长制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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