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制定机关: |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所属领域: | 商贸 |
| 发文字号: | 筑府办函〔2025〕37号 | 公布日期: | 2025-06-17 |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5-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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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5〕3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精神及国家关于规范招商政策的有关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23〕11号)予以废止。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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