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0〕57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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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修文县人民政府关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反馈贵阳市2018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情况的函》(农办市函〔2020〕4号)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相对滞后,“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市民满意度偏低等问题,对此农业农村部提出抓紧抓好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整改建议,结合《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及我县实际,形成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调结构、提质量、补短板、保供给、保安全”发展要求,以本次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为导向,统筹推进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促进“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全面提升“菜篮子”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化经营水平、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把我县建设成贵阳市绿色、优质、安全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基地。
二、整改措施
(一)抓紧抓好猪肉等“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1.加快推进生猪产能恢复。制定出台《修文县农村产业革命振兴生猪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修文县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工作方案》,细化财政支持、农机补贴、生猪保险及用地相关政策,加快生猪产能恢复;成立以县人民政府谭永红副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修文县生猪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地;按照“公司+村集体+家庭牧场+农户”发展模式推进生猪养殖小区、核心育肥场及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加快饲料生产企业技改和扩建,加快生猪产能恢复,力争2020年全县生猪出栏量达30万头,猪肉产量达到2.8万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相关要求,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紧盯养殖饲养环节非洲猪瘟疫情排查,实现辖区排查全覆盖。二是加强运输车辆备案管理,继续执行省外生猪调运提请申报等“点对点”管理、跨省调运非种用生猪落地报告及种猪落地隔离观察等制度。三是加强屠宰监管,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要求,健全样品暂存制度,定期实施抽检;四是强化协调配合,配合县自然资源部门做好野猪异常死亡应急处置工作,加大农业、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餐厨剩余物全链条监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继续巩固蔬菜生产供应能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栽培和管理技术,发挥大棚设施“春提早、秋延晚”的作用,以果菜类、叶菜类等为主导品种,科学制定适宜我县种植的设施蔬菜周年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巩固高标准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确保2020年我县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5万亩(次)以上,蔬菜产量稳定在53万吨以上,切实提升均衡供应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加大“菜篮子”工程宣传力度。县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1+8”媒体矩阵,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调控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成果的宣传力度,引导市民了解惠民超市运行模式、定价要求等;设立监督电话,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由县商务局牵头在惠民生鲜超市醒目位置张贴惠民超市服务承诺和主要“菜篮子”产品价格信息,提高市民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认同感和关切民生的满意度。由县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菜篮子”工作情况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整理反馈相关牵头单位进行落实和整改。(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统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完善“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县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平台,开展价格采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确保我县“菜篮子”产品价格稳定运行。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防止和禁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的价格变动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按照《贵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当单月CPI同比涨幅达到3.5%以上或单月CPI中食品类同比涨幅达到6%以上时,及时向城乡低保、城乡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人群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1.完善“菜篮子”保供载体建设。一是配套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中心、生鲜分拣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大厨房等设施,提升仓储物流和商品化处理功能,加快推动农产品物流园二期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配套,完善市场智慧服务和商业配套设施,积极向商务部申报“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二是结合社区覆盖实际查缺补漏,进一步织密全市惠民生鲜超市网点,年内结合现有惠民生鲜超市运营情况,合理规划新增网点。三是实施1个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推广智能电子秤、电子显示屏、移动支付和信息采集,提升农贸市场信息化水平。四是结合2020年5个社区便利店建设任务,在具备条件的社区便利店中搭载生鲜蔬菜销售功能。五是依托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配套农产品预冷、分拣、加工等产地冷链设施和采购处理中心,2020年计划预计新增冷库库容5千立方米。(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2.完善主要批发市场服务管理功能。县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强化农产品检验设施和人员的配备,提高对农产品的检测频次或次数,全年快检食用农产品应不少于10000批次。由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在批发市场设立省内农产品扶贫销售专区,配套相应的政策措施,提升省内农产品在批发市场的销售量。鼓励和支持批发市场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发建设农产品产销信息发布平台,提升市场交易效率和管理质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
3.加快农贸市场的环境改造。由县商务局牵头继续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完善农贸市场经营区域规划,提升改造停车场、通道环境、灯光设置、消防卫生设施等配套。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使农贸市场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相适应,整体提升市民幸福感。(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优化提升农产品市场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公益性惠民生鲜超市管理,进一步优化布局、充分发挥公益性作用。二是积极引进新零售模式,加快生鲜零售业态的转型升级,创新“菜篮子”商品保供方式,加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管理。(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健全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用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贵阳市大市场带动全省大扶贫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府办发〔2020〕1号)等政策,鼓励市场经营主体深入全省生产基地通过直采直供的方式促进以销定产,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建立广泛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批、农超、农校对接和农产品进军营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加强重要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一是有效提高肉类蔬菜追溯体系覆盖率。2020年,完成城区1个农贸市场、1个大型超市流通数据采集,完成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和2个生猪屠宰场数据采集,建设1个追溯智慧化农贸市场,全面提高肉菜追溯体系覆盖率。二是搭建重要产品信息追溯平台。根据《贵阳市协同推进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搭建完成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6大类的产品追溯体系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或协同平台,并保持平台稳定运行。到2022年,重要产品全部纳入贵阳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指导目录,并全部实现信息化可追溯,追溯体系保障产品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继续巩固提升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装备,有序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强化质量安全检测与打击违法行为联动机制,严查禁限用农兽药违规使用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在种养殖环节和市场销售环节,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2020年全县对“菜篮子”产品抽样监测不少于1批次/千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农业农村部在我县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农产品追溯平台推广应用。一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其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先纳入省、市追溯系统,逐步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二是对已加入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但未进行生产或因设施设备损坏未开展追溯相关工作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摸清原因,及时整改,保障溯源工作的正常开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开展种植养殖业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县域内种植养殖生产者纳入试行范围。待市级“智慧市监”平台建设完成后,充分运用该信息平台,积极做好市场准入衔接,先行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食用农产品进销货电子信息台账APP(销售端)”,采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菜篮子”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整改要求
(一)强化统筹领导
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修文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整改工作及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督查力度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县直有关责任单位负责整改情况的督查工作。对推诿塞责、应付了事,不按时限和要求完成任务,影响整改工作推进的单位和责任人,县委、县政府将根据督查情况,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整改落实责任分解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牵头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每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修文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附件
修文县“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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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整改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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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套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配送中心、生鲜分拣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大厨房等设施,提升仓储物流和商品化处理功能,使其尽快达到全功能、满负荷运转状态。 |
县商务局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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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快推进物流园二期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配套,使其真正成为全市乃至全省农产品交易的大平台、产销对接的大载体,积极向商务部申报“全国公益性农产品示范市场”。 |
县商务局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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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督促指导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强化农产品检验设施和人员的配备,提高对农产品的检测频次或次数,全年快检食用农产品应不少于10000批次。 |
县市场监管局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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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贵阳农产品物流园设立省内农产品扶贫销售专区,配套相应的政策措施,促进省内农产品在批发市场的销售量,鼓励和支持批发市场依托大数据技术开发建设农产品产销信息发布平台,提升市场交易效率和管理质量。 |
县商务局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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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效提高肉类蔬菜追溯体系覆盖率。2020年,完成城区1个农贸市场、1个大型超市流通数据采集,完成贵阳农产品物流园和2个生猪屠宰场数据采集,建设1个追溯智慧化农贸市场,全面提高肉菜追溯体系覆盖率。 |
县商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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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搭建重要产品信息追溯平台。搭建完成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6大类的产品追溯体系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或协同平台,并保持平台稳定运行。到2022年,重要产品全部纳入贵阳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指导目录,并全部实现信息化可追溯,追溯体系保障产品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
县商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工信局 县应急局 县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 |
202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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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大“菜篮子”工程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政府为民办事的认同感和关切民生的满意度。 |
县委宣传部 |
县商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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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惠民生鲜超市醒目位置张贴惠民超市服务承诺和主要“菜篮子”产品价格信息,提高市民对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认同感和关切民生的满意度。 |
县商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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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由县统计局牵头组织开展“菜篮子”工作情况满意度调查,广泛收集市民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相关牵头单位进行落实和整改。 |
县统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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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进一步完善我县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队伍,构建监测指标体系,完善信息发布平台。 |
县发改局 |
县商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市市场监管局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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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防止和禁止出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的价格变动在正常、合理的范围内。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商务局 县发改局 县农业农村局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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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按照《贵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及时向城乡低保、城乡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困难人群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县发改局 |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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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继续加大对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完善农贸市场经营区域规划,提升改造停车场、通道环境、灯光设置、消防卫生设施等配套,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使农贸市场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水平相适应,整体提升市民幸福感。 |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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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按照“公司+村集体+家庭牧场+农户”发展模式推进生猪养殖小区、核心育肥场及中小型规模养殖场的建设,加快饲料生产企业技改和扩建,加快生猪产能恢复,力争2020年全县生猪出栏量达30万头,猪肉产量达到2.8万吨。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财政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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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强化非洲猪瘟防控。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自然资源局 县公安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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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继续巩固蔬菜生产供应能力,确保2020年我县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35万亩(次)以上,蔬菜产量稳定在53万吨以上,切实提升均衡供应能力。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供销社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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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结合实际查缺补漏,进一步织密全县惠民生鲜超市网点,年内结合现有惠民生鲜超市运营情况,合理规划新增网点。 |
县商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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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实施1个农贸市场信息化改造,推广智能电子秤、电子显示屏、移动支付和信息采集,提升农贸市场信息化水平。结合2020年5个社区便利店建设任务,在具备条件的社区便利店中搭载生鲜蔬菜销售功能。 |
县商务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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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托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配套农产品预冷、分拣、加工等产地冷链设施和采后处理中心,2020年计划预计新增冷库库容5千立方米。 |
县商务局 |
县供销社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
20 |
积极引进新零售模式,加快生鲜零售业态的转型升级,创新“菜篮子”商品保供方式。 |
县商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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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管理。 |
县商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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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健全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鼓励市场经营主体深入全省生产基地通过直采直供的方式促进以销定产,不断创新合作模式、建立广泛利益联结机制,深化农批、农超、农校对接和农产品进军营等工作。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商务局 县教育局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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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力度。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加大抽检频次和范围,2020年全县对“菜篮子”产品抽样监测不少于1批次/千人,对监督抽查中发现使用禁用物质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农业农村部在我县开展“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商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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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继续巩固提升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备适应监管需求的检测仪器设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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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其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先纳入省、市追溯系统,逐步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实现“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 |
县农业农村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商务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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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对已加入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但未进行生产或因设施设备损坏未开展追溯相关工作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摸清原因,及时整改,保障溯源工作的正常开展。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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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在开展种植养殖业农产品产地准出试点的基础上,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将县域内种植养殖生产者纳入试行范围。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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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待市级“智慧市监”平台建设完成后,充分运用该信息平台,积极做好市场准入衔接,先行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打造“食用农产品进销货电子信息台账APP(销售端)” |
县市场监管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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