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2020年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点实施挂牌督办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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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7-16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20〕53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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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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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

现将《修文县2020年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点实施挂牌督办治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修文县2020年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点实施挂牌督办治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实施政府挂牌治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158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治理的通知》(筑府办发电〔2020〕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公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实施挂牌督办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查隐患、严治理、保安全”为主题,通过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排查,全面掌握全县公路交通重大隐患存在的情况,对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率达100%,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特成立县级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左 军(县政府副县长)

    吴敦红(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肖 肖(县政府办副主任)

    莫 飞(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连清(县公安局政委)

    朱贵松(县财政局党委书记)

    韩克利(县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朱 荣(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明德(县应急局副局长)

    县其他相关部门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局副局长朱荣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本领导小组为临时组建,此项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三、工作职责

1.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发生重特大以上交通事故。

2.县应急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隐患挂牌治理工作机制,协调处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3.县公安局:负责会同县交通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4.县交通局:负责对辖区内管养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排查,制定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年度计划和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并多方筹措资金,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隐患治理。

5.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治理经费。

6.县督办督查局:加强对2020年县级挂牌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或迟缓、治理经费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要予以通报。

7.县直其他相关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排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四、实施步骤

1.排查登记。(2020年3月至4月)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采取实地排查,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和公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台账。

2.分析评估。(2020年5月至6月)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对各类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害、衍生危害等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的应急预案。

3.治理整改。(2020年6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边查边改,把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排查登记全过程。治理整改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隐患直接管理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对在短时间内能完成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隐患情况较为复杂,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认真开展新、改、扩建公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施工)工作,切实提高公路交通安全通行能力。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行业规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排查范围和完成时限等。

2.强化督查,落实责任追究。县督办督查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县级挂牌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将治理情况向社会公布,接收公众监督。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或迟缓、治理经费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因治理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3.完善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及县直相关部门要将隐患整改情况每月报县交通局汇总,及时分析总结和上报我县挂牌治理情况。

附件:3.2020年度修文县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路段(定稿).xls

解读链接:

http://www.xiuwen.gov.cn/zwgk_5667434/xzfxxgkml/zcwj_5667444/zcjd_5667446/wzjd/202011/t20201103_64935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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