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9-05-08’; |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文件有效性 | 否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9〕30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修文县2019年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工作方案(送审稿)
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2019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8〕35号)文件精神和省、市爱卫办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县将接受国家卫生县城暗访复审,扎佐镇、六广镇也同步接受国家卫生乡镇暗访复审,为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镇镇复审考核迎检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县工作安排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方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抓好国家卫生城镇长效管理巩固提升工作,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确保2019年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成功保牌、守牌。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2-6月)
1.召开全县复审考核迎检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复审迎检工作,明确工作时间、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县各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对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及分解的目标任务开展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工作。
3.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逐步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6-9月)
1.针对公共场所单位、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河道、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整治和提升。
2.全面铺开宣传氛围营造,组织开展各类公益宣传,动员和发动市民积极参与巩固创建活动。
3.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进一步查找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做好迎接市级、省级、国家级复审考核的各项工作。
4.迎接市级、省级、国家级暗访考核。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9年9月以后)
对国家复审考核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持续保持长效管理,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水平。
三、复审考核的范围及标准
1、复审考核的范围:县城建成区、扎佐镇、六广镇。其余乡镇按要求抓好巩固长效管理工作。
2、复审考核的标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暗访评分标准》
四、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暗访评分标准》,结合我县实际,重点抓好“七大工程”,全面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管理水平,为顺利通过复审考核打牢基础。
(一)实施健康教育宣传效果提升工程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采取“社会宣传、舆论宣传、网络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创卫迎检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醒目位置(县城进出口、天桥、护栏、建筑工地围挡等)设置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大型宣传标语(杜绝用红布标代替宣传),在车站、政务大厅、医疗机构、学校广场、酒店、景区景点、单位楼群院落等窗口单位及公共场所和出租车LED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宣传标语,各单位积极更换单位院落、宿舍院落健康教育宣传栏。县电视台、当代修文开设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内容的专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官方网站主页要设置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宣传标语,切实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动员全体市民群众自觉参加到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中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国家卫生城镇成果巩固提升新格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经开区,各平台公司,各乡镇、社区)
2.开展专业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要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通过信息传播和行为干预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卫生保健知识,不断增强健康防病意识,树立健康观念,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确保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以上,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以上,基本技能掌握率≥70%以上。县内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通过学科教学和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健康教育开展率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90%,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5%。各行业结合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应急局,经开区,各平台公司,各乡镇、社区)
3.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宣传,确保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责任单位:县直各单位,各平台公司,经开区,各乡镇、社区)
(二)实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程
结合《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整治“脏、乱、差”现象,着力维护城市形象、城市秩序,落实“门前三包”。进一步加大清扫保洁范围和频次,做好垃圾收集和清运工作,确保城市主要出入口、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绿地绿化带、城乡接合部、居民院落、公园广场、地下通道、河道岸坡等区域整洁靓丽、秩序井然。加强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抓好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夜市摊点的规范化管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摊区。加大交通执法和管理力度,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加大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道路绿化带、河道岸坡、公共厕所的维护管养力度,重点对污浊和破损的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斗进行清洗或更换。加大城区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规范户外广告、门店牌匾,有效治理“野广告”现象。继续落实社区、单位、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卫生管理制度,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违规饲养畜禽及占道经营。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经开区,各平台公司,各乡镇、社区)
(三)实施环境保护提升工程
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役”,确保水环境功能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声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坚决打好“固废治理战役”,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废气达标排放率100%。医疗、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经开区,各乡镇、社区)
(四)实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升工作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监管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力抓好食品药品安全,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食品药品安全“三级三覆盖”,确保食品安全。监督经许可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未达到发证条件的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能,落实相关卫生制度,管理痕迹明显。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实施餐饮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经开区,各乡镇、社区)
2.强化水的监督管理,确保水质达标。加强管理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指导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监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监测要定期监测水质,确保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经开区,县水务公司,各乡镇、社区)
3.强化公共场所监督管理,提升公共场所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场所内吸烟现象得到有效劝阻。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县城影剧院、图书馆、展览馆、商场等场所应当有良好通风采光条件,合理配备垃圾箱和卫生公厕。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企业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屠宰场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经开区,各乡镇、社区)
(五)实施传染病防治提升工程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无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及肠道门诊,标识明显,有人值守。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接种率100%,幼托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依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医疗服务秩序良好。(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各乡镇、社区)
(六)实施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提升工程
全面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完善病媒生物防制重点区域防制设施,开展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组织开展化学防制工作,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直各部门,经开区,各平台公司,各乡镇、社区)
(七)实施社区与单位、城郊结合部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坚持定期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和大扫除活动。加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精准扶贫、产业发展、污染防治等攻坚战,积极争取产业发展基金政策支持,着力补齐公路、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领域短板,加强改善社区与单位、城郊结合部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社区与单位、城郊结合部对外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经开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对辖区的此项工作负总责。(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经开区,各平台公司,各乡镇、社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扎实有效开展国家卫生城镇迎检复审考核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迎接复审考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抓落实。县卫生健康局要定期组织县直各部门、社区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经开区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国家卫生城镇迎检复审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健全机制,狠抓落实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制定本行业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既要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又要全面推进、不留死角。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强化部门联动、条块联动、政府和社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做到积极沟通,密切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加强氛围营造,形成合力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抓好宣传、教育、引导和执法工作,通过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提高群众对城市卫生的满意率,切实营造国家卫生城镇共享共建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查,落实整改
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加强自查自纠,深入找问题、找差距、找路径、找方法,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加强整改。县卫生健康局按照《修文县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责任分解表》,组织力量采取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的方式对全县国家卫生城镇巩固工作加强督查考核。
(五)强化考核,严格问责
将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情况作为各乡镇、社区,县直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影响我县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成绩的,将报请县委、县政府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问责。
附件:1.修文县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修文县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责任分解表
附件1:
修文县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谭永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启祥(县政府办副主任)
项 江(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夏 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全明(县督办督查局副局长)
张传武(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崔 康(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程 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严龙仁(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跃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廷军(县人社局副局长)
胡章平(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朱 荣(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谢福贵(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春燕(县文旅局副局长)
明成强(县水务局副局长)
李思平(县商务局副局长)
朱晓霞(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晓辉(县公安局政工科教导员)
王利文(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祝朝文(龙岗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
董泽强(珍珠河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艳(龙场镇副镇长)
杨宪忠(扎佐镇政法委书记)
谌 勇(久长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田凌峰(六屯镇政法委书记)
朱少春(小箐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王发书(六广镇副镇长)
何仁萍(谷堡镇党委副书记)
冯煜麟(洒坪镇党委委员、挂职副镇长)
胡红梅(大石布依族乡副乡长)
杨 国(六桶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由项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传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罗永兰、贾凤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迎检考核办公室日常事务。
附件2:
|
修文县迎接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考核责任分解表 |
||||
|
综合评分表 |
||||
|
分值:5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建设方面 (20分) |
很好地解决了群众工作生活环境问题,城市整体面貌良好,交通、居住等基础公共设施硬件规划建设水平较高 |
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
2 |
管理方面 (30分) |
精细化管理程度较高,人文环境良好,城市特色显著,创卫宣传氛围营造浓厚 |
县综合执法局、县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
健康教育与创卫宣传评分表 |
||||
|
分值:5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健康教育 |
媒体可见健康教育及创卫公益宣传内容;街道、社区、主要窗口单位、医疗卫生单位等地均可见健康教育栏或张贴画,内容针对性强,更新及时 |
县卫生健康局 县委宣传部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2 |
控烟工作 |
公共场所有醒目禁烟标识,有人劝阻吸烟,现场未发现吸烟现象 |
||
|
3 |
创卫氛围 |
创卫宣传氛围浓厚 |
||
|
市容环境卫生与环境保护评分表 |
||||
|
分值:2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 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公厕 (20分) |
公厕数量充足且免费开放,重点区域达到二类以上;卫生管理水平高,指示牌规范 |
县综合执法局、文旅局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2 |
垃圾中转站 |
设施规范,管理到位,做到日产日清,地面及门前无垃圾渗滤液,基本无苍蝇、无臭味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3 |
垃圾收集 容器 |
垃圾箱、垃圾转运车等垃圾收集容器为密闭式,容器清洁,未见苍蝇,垃圾日产日清,清理及时 |
||
|
4 |
清扫保洁 (20分) |
清扫保洁专业人员着装规范作业,门前三包制度落实,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未见扬尘作业 |
||
|
5 |
主次干道、背街小巷(10分) |
路面平整,设施完好,基本无生活垃圾 |
||
|
7 |
绿化 (10分) |
绿地绿化养护良好,绿化带内基本无垃圾 |
||
|
8 |
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扯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现象 (15分) |
得到有效整治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9 |
照明 (5分) |
路灯亮化率较高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11 |
道路沿线 卫生 (15分) |
道路沿线及周边环境卫生良好、无暴露垃圾和污水横流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12 |
店外经营、流动商贩管理(15分) |
疏堵结合,加大违规占道经营治理,严禁店面延伸经营及违章占道经营摊点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13 |
早夜市 |
各类早、夜市按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 |
县市场监管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6 |
立面及牌匾设置(10分) |
城市立面整治符合行业规范; |
县综合政法局 县住建局 |
县市场监管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14 |
建筑(待建、拆迁) 工地卫生 |
工地围挡规范,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无生活垃圾 |
县住建局 |
县综合执法局、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15 |
噪声 |
禁止沿街店铺商业宣传噪音和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扰民 |
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10 |
公共水域与河渠卫生 |
河道、湖泊等公共水体的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未见污水直排 |
县水务局、县综合执法局 |
市生态环境局修文分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农贸市场卫生评分表 |
||||
|
分值:1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建设管理 (20分) |
硬件设施建设符合行业规范 |
县商务局 |
县住投公司、十乡镇 |
|
2 |
经营管理 (20分) |
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内容符合实际,更新及时;督促市场内经营户亮照经营,划行规市经营,商品摆放规范有序,无出摊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
县市场监管局 |
阳明综合农贸市场:住投公司 |
|
利尔上河城农贸市场:县商务局 |
||||
|
十乡镇 |
||||
|
3 |
食品管理 (20分) |
督促开展农药检测公示;食品加工经营店铺亮证经营,证照齐全,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三防”设施完善 |
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十乡镇、阳明综合农贸市场住投公司配合完成 |
|
|
4 |
卫生管理 (20分) |
市场内卫生整洁,有人清扫保洁;依法整治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含占道销售活禽)和乱搭乱建、乱贴乱画行为;督促市场公厕做到设施完好、卫生良好 |
县综合执法局 |
阳明综合农贸市场:住投公司 |
|
十乡镇 |
||||
|
5 |
车辆管理 (20分) |
查处市场周边道路机动车违停行为,查处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行为,查出农用车辆违停行为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农业农村局、十乡镇、阳明综合农贸市场住投公司配合整治 |
|
食品安全评分表 |
||||
|
分值:1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证照 |
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有效证照;可见摆放或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执法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2 |
卫生制度 |
多数醒目位置可见卫生制度 |
||
|
3 |
餐饮食品量化分级管理(10分) |
在醒目位置可见餐饮食品量化分级标识 |
||
|
4 |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
整体良好 |
||
|
5 |
室内环境状况(10分) |
环境整洁,垃圾收容设施密闭加盖 |
||
|
6 |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
||
|
7 |
防鼠设施 |
防鼠设施齐全,未见活鼠或鼠迹 |
||
|
8 |
防蝇设施 |
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
||
|
公共场所卫生评分表 |
||||
|
分值:1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证照和制度 |
墙壁醒目位置可见悬挂的有效证照和卫生制度;可见摆放或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 |
县卫生健康局、文旅局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2 |
从业人员 个人卫生 (10分) |
整体良好 |
||
|
3 |
室内环境状况 (10分) |
环境整洁 |
||
|
4 |
垃圾收集设施 (10分) |
保洁设施设备、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管理规范 |
||
|
5 |
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
室内有禁止吸烟标识,未见吸烟人员 |
||
|
6 |
防蝇设施 |
防蝇设施齐全,室内没有苍蝇 |
||
|
7 |
特殊管理 |
浴池、网吧、理发店消毒设施齐全,卫生状况较好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病媒生物防制评分表 |
||||
|
分值:1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鼠防制 |
未见活鼠;农贸市场、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老旧庭院、背街小巷、垃圾收集站点、绿化带等防鼠重点区域,有规范灭鼠毒饵站,未见鼠迹;宾馆、饭店及食品加工经营单位防鼠设置规范,未见鼠迹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直各部门、经开区、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2 |
蝇防制 |
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箱(桶)、果皮箱,或宾馆、饮食店等重点场所基本未见成蝇;餐饮单位有灭蝇、防蝇设施;公共厕所、生活垃圾、粪便管理规范,没有孳生蝇蛆 |
||
|
3 |
蚊防制 |
各类积水,废旧轮胎或其他容器积水中未见孑孓;大部分旅馆、公共场所有纱窗;基本未见成蚊,夜间无蚊虫叮扰 |
||
|
4 |
蟑螂防制 |
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基本没有见到蟑螂或死蟑 |
||
|
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单位)评分表 |
||||
|
分值:5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健康教育 |
有健康教育宣传实施,内容针对性强,更新及时 |
县卫生健康局 |
经开区、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2 |
预检分诊点 |
设置规范,标识明显,有人值守 |
||
|
3 |
发热及肠道门诊设置 |
单独设置,标识明显,在呼吸道和肠道疾病高发季节有人员值守 |
||
|
4 |
医疗废弃物储存和处理 |
医疗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贮存和处理,有明显标识 |
||
|
5 |
院内环卫设施及清 扫保洁 (10分) |
环卫设施数量充足,清扫保洁状况良好 |
||
|
6 |
控烟工作 |
禁烟标识规范,吸烟有人劝阻 |
||
|
社区及窗口单位卫生评分表 |
||||
|
分值:1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健康教育 |
设有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内容科学,更新及时 |
县卫生健康局、县宣传部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2 |
五小行业 (10分) |
管理规范 |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3 |
环卫设施 |
有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符合规范要求 |
县综合执法局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4 |
清扫保洁 |
路面硬化平坦,清扫保洁状况良好,无生活垃圾乱排乱倒现象,车辆停放整齐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
5 |
绿化带 |
绿化美化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庭院充分绿化美化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
6 |
垃圾道管理(10分) |
封闭 |
县直各部门、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7 |
秩序管理 |
基本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乱泼乱倒现象,废品回收站及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
县直各部门、各平台公司、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
8 |
窗口单位 (10分) |
环卫设施符合规范,清扫保洁状况良好,绿化美化好,无暴露垃圾 |
各窗口单位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评分表 |
||||
|
分值:10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健康教育 |
设有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内容科学,更新及时 |
县卫生健康局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2 |
病媒生物防制 (10分) |
符合或基本符合专项要求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
3 |
五小行业 (20分) |
亮证经营,管理规范,卫生良好 |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4 |
环卫设施 (10分) |
有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符合规范要求,楼层垃圾道封闭 |
县综合执法局 |
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
5 |
环境卫生 (20分) |
清扫保洁良好 |
||
|
6 |
畜禽管理 |
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
||
|
7 |
秩序管理 (20分) |
基本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乱泼乱倒现象;废品回收站及流动商贩管理规范 |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商务局、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经开区及十乡镇 |
|
|
群众满意率调查评分表 |
||||
|
分值:50分 |
得分: |
|||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考核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
1 |
随机走访群众(包括出租车司机、居民、游客等) |
绝大多数较满意 |
县卫生健康 |
县直各部门、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及十乡镇 |
原创文章,作者: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3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