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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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1-18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9〕4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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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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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相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8日


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我县2019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营造温馨祥和的春运氛围,结合我县道路运输春运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和认真把握新时代人民对春运美好出行的新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新时代、新春运、新风貌”为工作主题,把旅客对出行安全性、便捷性、舒适性的更高期待作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创新服务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春运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县春运工作要以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为工作目标,科学合理调配运力,强化源头监管、路面巡逻和定点执勤,严管、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和谐春运。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运力组织,做好运输衔接。县春运办协调统筹调度县春运工作。县内客运企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在重点区域、热点线路和高峰时段提前调配运力。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的原则,在保障旅客运输的同时,确保重点物资运输,满足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到岗到人。各乡镇(社区)、县相关部门、各运输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项工作岗位的安全职责,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春运期间,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乡镇(社区)要组织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的技术状况,结合气候特点对及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的运输、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场所、设备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与责任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三)落实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春运期间要紧盯重点环节,结合我县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综合执法力度。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组客、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指挥与疏导工作,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疏导聚集人群,严防群体性拦车堵路事件。严格执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要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提醒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对客运线路、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广大旅客的人身安全。

(四)落实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为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完成,全县各级部门要根据县春运工作预案职责,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掌握春运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避免事态扩大。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并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各相关部门还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工作。

(五)落实交通秩序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在客运站及周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非法营运、“喊客拉客”、“组客”、“甩客”、“黑票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客票价格,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情满旅途”活动为载体,拓展服务内容。

(六)落实春运宣传,营造和谐氛围。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及引导作用,积极关注媒体报道反映的问题,努力加以改进。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到要及时回应,及时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乡镇(社区)、县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克服麻痹思想,作风上积极务实,行动上主动协调。要按照国家、省和市的通知精神,及早部署,周密谋划,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春运工作是一项全社会广泛参与配合的系统工程。交通、公安、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做好与相邻县(区)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的对接,建立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措施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三)领导带班,强化值守。各单位要规范细化并严格执行春运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率先垂范,靠前指挥,深入春运工作一线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运行。要高度重视行业维稳工作,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并在相关媒体、车站、车辆上予以公布明示,要利用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4小时提供咨询服务,认真倾听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项,遇有紧急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及时上报县春运办。

附件:1.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2.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附件1

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

组 长:谭永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永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罗 林(县政府办主任)

    朱启祥(县政府办副主任)

    霍思刚(县交通局局长)

    包仕富(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夏 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明华(县发改局局长)

    刘劲松(县工信局局长)

    刘 琳(县督办督查局局长)

    赵明军(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

    丁其兵(县财政局党委书记)

    李 俊(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岳 彬(县人社局局长)

    黄玉勤(县文旅局局长)

    石明韬(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张 莉(县商务局局长)

    袁 曜(县教育局局长)

    何长松(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

    姚方勇(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纯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项 江(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

    罗成贵(县司法局局长)

    范显跃(县信访局局长)

    谭 笑(县供电局局长)

    王 钊(县公安局副局长)

    唐红祥(县气象局副局长)

    周珍德(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明春(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 丹(团县委书记)

    罗鹏飞(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王明德(龙场镇镇长)

    邵章华(扎佐镇镇长)

    蒋维豪(久长镇镇长)

    陈万兵(谷堡镇镇长)

    张 俊(小箐镇镇长)

    暨 甜(洒坪镇镇长)

    张明星(六广镇镇长)

    郭 燚(大石布依族乡乡长)

    胡光荣(六桶镇镇长)

    席毅龙(龙岗社区党委书记)

    胡 焰(珍珠河社区主任)

    赵兴钰(县自来水公司)

    秦 非(中国电信修文分公司)

    李厚启(中国移动修文分公司)

    张璐涛(中国联通修文分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由霍思刚任办公室主任,黄再刚任副主任。县春运办主要负责协调处理全县春运期间相关事宜,负责收集和上报有关信息。

各单位工作职责:

1.县交通局负责综合分析春运期间交通运输运行状况,统筹协调公路、水运及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做好客流预测,并根据客流预测和气候特点合力安排运力;制定客运计划和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组织运力保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各道路运输企业节前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客运企业、危运企业的安全隐患;负责做好春运期间公路旅客运输运力调度、应急运力储备、返乡农民工疏运等工作,针对外籍车辆甩客、骗客造成滞留的旅客及时组织运力保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负责全县道路客运工作的统一管理、应急情况处置等相关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专人,每日收集各类春运信息并于16时前报市春运办。

2.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社会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工作,并及时正面报道春运工作动态、气候变化情况和旅游出行消息;大力宣传报道春运期间的好人好事,揭露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及引导作用;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3.县工信局:负责统筹做好全县煤、燃气及重要物资运输工作,帮助协调市工信委对接我县春运工作有关事宜。

4.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和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全县市容市貌的整洁、秩序整治等相关工作,重点为龙场镇、扎佐镇、久长镇,尤其要加强对客车站附近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的整治。

5.县公安局:负责全县各春运公交站点、运输单位及其周边的社会治安隐患排查,会同铁路公安机关开展火车站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严防、严控、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和扰乱春运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做好春运安全生产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发生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对各运输企业消防设施、车辆消防设备进行检查,春运期间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车辆要坚决予以整改、取缔,确保春运安全。

7.县民政局:负责主要运输单位周边地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相关工作以及为被甩、骗而滞留的乘客提供帮助。

8.县发改局:责执行物价部门核实的运价标准,严厉打击乱涨价行为,坚决防止运价上涨

9.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全县学校放假预判、错峰放假、学生离校返校安全教育、校车安全管理等工作。

10.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主要运输单位旅客重点集散场所的卫生疾病特别是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控。指导在修文客车站设立医疗救助点。

11.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整顿主要运输单位周边地带的市场经营秩序等相关工作。

12.县人社局:负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返岗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集中乘车的引导。

13.县文旅局:负责旅游市场和景区秩序管理,重点是做好旅客滞留时,帮助联系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并做好交通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

14.县气象局:负责天气变化情况的监测、预报,特别是做好向主要运输单位预测报送恶劣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向县春运办、相关部门提供每周及近三天的天气温度、气压、湿度等气象预报资料。

15.县供电局:负责确保修文客运站、扎佐客运站等运输单位的供电、用电正常等相关工作。

16.县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控措施,特别是春运客流高峰时段,务必确保道路畅通及良好的通行秩序,要及时将路况信息通报给各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车站,确保信息畅通。

17.县总工会负责与铁路、交通部门加强配合协作,对农民工开展“平安返乡行动”,针对返乡农民工的实际困难,给予帮助;根据农民工的实际需要,采取多种方式,为他们送去必需的生活物资和劳保用品等;开展向农民工送政策、送法规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18.团县委:负责组织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参与春运服务,启动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安排志愿者参与交通安全劝导、秩序维护、咨询引导、便民利民、帮扶重点旅客、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

19.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区域范围内客运车站周边治安环境和卫生环境整治及维护工作,凝冻气候下要做好本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撒盐除冰工作,确保运输秩序及道路通行条件的正常。

20.自来水公司:负责确保修文客运站、扎佐客运站等运输单位的供水、用水正常等相关工作。

21.中国电信修文分公司、中国移动修文分公司、中国联通修文分公司:负责确保修文客运站、扎佐客运站等运输单位和境内的通信畅通保障工作。


附件2


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2019年40天(1月21日至3月1日)全县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特制定《修文县2019年春运工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文件、春运工作安排等要求。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和性质,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候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汽车客运站、码头(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3.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4.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客船(运输工具)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四)适用范围

适用修文县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等对春运工作造成影响的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五)工作原则

全县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职责落实、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职责

修文县春运领导小组作为我县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县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县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及道路客运秩序。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动态并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修文县社会客运站、扎佐客运站、修文县高铁站滞留旅客。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资质管理,督促其认真履行承运人的义务和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人、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遵章守纪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加强春运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落实人员参加和指导乡镇、企业做好人、车、路三要素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各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3.县应急管理局:制定实施春运期间突发性事件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加强对车站以及周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做好防火监督、灭火执勤及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春运期间的消防安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充装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危险物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严禁超装、混装、超载。协调春运期间全县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县卫生健康局:在春运期间做好医疗卫生应急准备。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救治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卫生队伍做好伤病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指导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5.县民政局: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6.县委宣传部:发生突发事件和游客滞留现象应及时正面发布信息,做好舆情引导。

7.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建立恶劣天气的预警机制,为全县春运工作提供可靠的气象预测信息,每天上午8点前向县春运办发送当日天气预报情况。

8.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区道路路面和设施的维护,做好春运期间城区干道保畅,确保车辆安全通行。协助交警部门做好城区各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加大占道经营及乱摆乱卖整治力度。

9.电力、通讯部门:负责电力、通讯设施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力、通讯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10.县春运办: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和按规定向市春运办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1.各乡镇(社区):做好本区域内安全隐患排水查整治,要充分开展春运突发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春运突发事件的各种因素,告知对应部落实防范,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

(三)信息报告

1.遇有紧急重大突发情况时,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当迅速向县春运办报告。在该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前,牵头处理部门每日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发生春运突发事件,县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县政府,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2.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3.有关法律、法规对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急处置

(一)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受自然灾害影响,出现长时间道路中断情况:

1.县春运办协调气象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资料,情况严重时由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通知相关信息,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场。

2.县交通局迅速向全县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旅客滞留。所在区域乡镇和交管站要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中断的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特殊路段结冰时,应组织人员尽快除雪。

(二)火灾事故处置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春运办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三)社会安全事件处置

1.发生爆炸事件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武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下同)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当地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2.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1)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公安部门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3.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

(1)如长时间运输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县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武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县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客运站场所在地派出所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公安部门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由县政府协调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四)交通事故、旅客滞留事件处置

1.发生交通严重堵塞,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县春运办报告。交警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公路管理单位要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2.发生公交车、出租车罢运事件:县交通局要立即与运输企业一同赶赴现场,调查罢运原因,对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运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打、砸、抢”等暴力行为,罢运事件升级时,立即向县政府及县春运办报告,公安部门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3.汽车客运站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一是县春运办向县政府申请增派公安执勤人员,维护汽车客运站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二是县交通局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各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三是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负责

1.春运期间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由所在乡镇(社区)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级负责处理。

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所在乡镇(社区)、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县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所在乡镇(社区)、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县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县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县春运办接报后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市春运办。

2.上级预案启动后,相关的下级预案随之启动。

3.关于春运期间旅客滞留突发事件级别的认定。

旅客滞留修文县新客车站达到300人时。

以上标准中所称旅客滞留人数是指旅客在站场实际滞留6小时以上的人数,不包括动态滞留和滞留6小时以下的人数。

(二)先期处置

1.发生或即将发生春运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划定春运突发事件级别之前,由事发地负责先期处置。

2.事发地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县区的,要及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3.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事发地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迅速向县春运办报告。

(三)扩大应急

1.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事发地报告的情况,达到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县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

2.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基础上,根据事发地报告的情况,达到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县春运办决定启动本级预案,采取进一步的措施进行处理。预案启动后,预案中规定的处置机制自动生效,有关部门人员应迅速就位。

3.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根据事发地报告的情况,达到一级春运突发事件标准的,由县春运办启动本级预案进行处置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市春运办申请支援。

(四)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县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五)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1)县春运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春运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县春运领导小组应当依法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县春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春运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县春运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事发地或县财政安排。

2.社会救助:建立健全救济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由县民政部门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3.保险: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4.调查:县春运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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