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关于印发《修文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var wzly = ‘2018-07-09’;
if (wzly != ”) {
document.write(wzly);
} else {
document.write(‘2018-07-09’);
}

发布日期 2018-07-09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8〕84号 发布机构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if (wzly != ”) {
document.write(wzly);
} else {
document.write(”);
}

内容概述

var nrgs = ‘修府办函〔2018〕8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关于印发《修文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预防公职…’;
var title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机关关于印发《修文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if (nrgs != ”) {
document.write(nrgs);
} else {
document.write(title);
}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县管企业,县级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现将《修文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助推修文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协调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工作,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的目标,根据党章党规和国家监察法的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目的

监督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预防和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全力防止“工程立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情况发生。

(二)主要任务

1.研究提出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建议。

2.对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廉政风险预测和预警提示。

3.研究预防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工作相关事宜。

4.研究责任落实情况监督、专项工作监察等相关事宜。

5.研究廉政教育相关事宜。

6.研究公职人员在工程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其他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及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成员包括

县纪委县监委、县发改局、县属各平台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包括建设方、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等)。

(二)县纪委县监委工作职责

1.配合工程项目指挥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公职人员履职中出现的违纪违法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采取约谈、风险提示、发放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及时预警,就涉及违纪违法、罪与非罪等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

2.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项目建设中依法履职、责任落实、秉公用权和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进行审查调查处置。

3.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并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宜。

(三)县发改局工作职责

1.每年第一季度向县纪委县监委提供本年度全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名单及基本情况。

2.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并落实联席会议相关事宜。

(四)工程项目指挥部工作职责

1.制定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工作清单。

2.查找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手册),并开展针对性预防工作。

3.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建设全面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经常性开展内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

4.设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小组,指派专门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6.工程项目推进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通报,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纪委县监委,积极支持和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7.对县纪委县监委提出的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积极组织整改落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回复县纪委县监委。

8.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并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宜。

(五)县属各平台公司及参建单位工作职责

1.加强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履行应尽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开展各项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坚决禁止有章不循、有法不依。

3.建立预防违纪违法规章制度和工作档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定期开展预防违纪违法工作。

4.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5.参建单位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

6.发现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

7.参加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并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宜。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的发起

联席会议分为首次会议和日常会议。首次会议由县纪委县监委发起,工程项目指挥部、参建单位、县发改局等参加,县纪委县监委作党纪法规教育以及责任落实和廉政风险提示,工程项目指挥部、参建单位作廉洁承诺;日常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向工程指挥部提出申请,工程项目指挥部与县纪委县监委商量确定后召开,参会单位范围根据会议待议事项予以确定。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

会议由县纪委县监委或工程项目指挥部组织,议题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出,报工程项目指挥部和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后确定。议题经会议讨论研究,形成解决方案。

(三)议定事项的落实

会议纪要根据具体情况由工程项目指挥部或县纪委县监委形成,工程项目指挥部负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县纪委县监委根据职责范围进行跟踪监督。

原创文章,作者: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4003.html

(0)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头像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 2018年7月6日 下午10:45
观山湖区农业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公示
下一篇 2018年7月9日 下午2:1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