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7-06’; |
| 发布日期 | 2018-07-06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8〕79号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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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修府办函〔2018〕79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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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修文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修文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房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要求,切实加强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地沟油”治理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本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地沟油”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使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党政同责”、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
1.各乡镇(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沟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检查力度,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负责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各方面责任和各项政策措施,对辖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处理负总责。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县直有关部门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养殖单位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台账、病害生猪及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督促指导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签订收集处置协议。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4.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把原料采购关、贮存关、使用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5.督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对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台账。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督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在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做好环境污染防治,防止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县生态局
(三)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设
7.推动培育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引进有实力、有经验、信誉好的企业,在我县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投促局
8.推广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工艺技术,鼓励屠宰企业、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在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车间关键环节安装视频装备。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加大执法检查和打击违法力度
9.建立健全各乡镇(社区)、相关单位间“地沟油”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合力,及时通报餐厨废弃物处理情况,禁止回收餐厨废弃物加工食品。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各乡镇(社区)食安办
10.加大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督查力度,落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日常检查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为原料饲养畜禽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11.加强对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摊贩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进料、出油的数量和价格,查验是否购入来源不明或可疑原料油。开展食用油、火锅底料专项抽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12.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健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
(五)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13.加强对养殖单位、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关于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法律法规宣传和知识培训,普及“地沟油”危害知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同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形成全民参与“地沟油”违法犯罪治理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乡镇(社区)、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食安委成员单位、县直有关部门
14.将涉及“地沟油”违法行为的违法养殖单位、屠宰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人代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失信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到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局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严格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地沟油”治理具体行动方案,全面开展“地沟油”安全隐患、违法线索大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做到底数清,督促相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地沟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整改,依法打击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严惩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犯罪行为。县食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检查督查阶段(2018年12月)。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对“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自查总结,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县食安办。县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督查,综合评估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部门“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县政府,对整治不力、隐患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各乡镇(社区)、县政府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文件精神,同时按照《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要求,结合各自部门职责职能,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措施,统筹抓好各项监管整治措施,落实管理责任,将“地沟油”治理行动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高度重视,研究部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县督办督查局、县食安办将“地沟油”治理行动工作成效,纳入对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年终考核。要强化责任的追究,对任务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协调配合,加大违法犯罪查处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案件线索信息通报、反馈和执法联动机制,切实抓好食用油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各有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要求,做好证据收集和检验鉴定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跨区域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协调工作,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全面查清原料来源、生产窝点和销售渠道,彻底摧毁整个犯罪产业链、利益链。
(四)强化信息沟通和舆论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乡镇(社区)、县直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及典型案例,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综合治理的社会舆论氛围。按照《修文县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奖励资金和举报人保护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地沟油”治理的积极性。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20日前向县食安办报送风险排查台账;2018年11月1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贾超联系电话:0851-82325164
附件:修文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修文县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谭永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左 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 林(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办主任)
张恩仆(县政府副主任)
李纯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贾长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长松(县农业局局长)
任跃武(县生态局局长)
姚方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杜明华(县发改局局长)
黄玉勤(县文旅局局长)
袁 曜(县教育局局长)
刘劲松(县工信局局长)
陈海燕(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俊(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熊显宇(县投促局副局长)
刘 琳(龙场镇镇长)
邵章华(扎佐镇镇长)
蒋维豪(久长镇镇长)
张明星(六广镇镇长)
王明德(六屯镇镇长)
陈万兵(谷堡镇镇长)
张 俊(小箐镇镇长)
暨 甜(洒坪镇镇长)
胡光荣(六桶镇镇长)
郭 燚(大石布依族乡乡长)
王华鹏(龙岗社区党委书记)
胡 焰(珍珠河社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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