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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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7-05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8〕80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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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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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修文县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5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4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贵阳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8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要求,切实将贵阳市“3个20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用活用好,以助推农户逐年增收为目标,以发展精品水果、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等种植及养殖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为主,向低收入困难村倾斜,通过进一步发展壮大微型企业,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服务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相结合、“成熟一户,扶持一户”的原则,2018年全县扶持发展微型企业直接补助和后续深度扶持间接补助143户、带动就业429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落实县级匹配资金。2018年对微型企业直接补助按每户4.5万元执行,省、市、县仍按原比例(省、市、县7﹕1﹕2比例)分担。获直接补助扶持的微型企业,其后续深度扶持间接补助资金按户均5万元的标准予以匹配,仍按原比例(市、县两级按3﹕7的比例)分担。按照市下达的指导性指标数,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承担比例做好资金匹配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二)着力加大对重点人群扶持。在对微型企业推荐、评审中,优先向大中专毕业生(含“筑梦计划”中的青年人才)、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低收入人群、农民市民化等重点人员创办的微型企业倾斜。对带动1个以上重点人员就业的微型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三)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坚持“县级统筹、乡级实施”,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实际,实施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产业扶贫项目化的深度融合。同时,要选好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项目,通过项目合作引导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户增收。(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着力创新微型企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模式。各乡镇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引导微型企业“抱团取暖”,用活用好贵阳市“3个20万”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按照微型企业“自愿合作、共同参与、风险共担、民主管理、社会兜底、按股分红”的原则,支持和鼓励探索以“龙头企业+微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户”、“平台公司+微型企业+农户”、“合作社+微型企业+农户+ N”等多形式合作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实现企业有收益、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壮大、土地入股农户有分红、参与劳动有报酬、收益分红全覆盖的共赢模式。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防控风险、严守底线的基本原则,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积极性高的乡(镇)开展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合作经营模式,积极探索多种路径,及时总结经验。(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各乡镇政府)

(五)着力探索参与城市“三变”改革。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与城市“三变”改革的合作经营模式,通过合作项目,努力让市民群众的生活富裕起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社区服务中心

(六)着力打造微型企业创业示范村、孵化园和创业园。微型企业创业示范村、孵化园和创业园是创业者创业的重要载体,是微型企业发展的摇篮,是创新创业的主要阵地。各乡镇、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争在2018年打造1个微型企业成长示范基地,并通过县级筛选后报市级评定,力争打造一批市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七)着力推进微型企业大数据采集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社区要充分采集微型企业基本信息,为完善信用信息数据,不断优化扶持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充分利用贵阳市中小企业云平台,引导微型企业申用贵阳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电子券,为微型企业财务代理、商标专利申请、融资、法律服务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便捷和更大的空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八)着力推进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社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指导。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指导性指标在分解下达各乡镇、社区的同时,围绕今年重点扶持发展的种植及养殖特色优势产业、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电子商务及各类加工业,将指标同步下达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部门要加强与乡镇、社区的联动,结合产业规划,宣传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乡镇、社区组织实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扶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生态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工信局,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微型企业扶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总责,县微企办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重要事项定期研究机制。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对接联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牢,同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推合作经营模式实施方案,报县微企办备案。

(三)强化后续深度扶持。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社区扶持微企发展工作组要建立健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台帐,采取一定方式对扶持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开展后续深度扶持工作,做好微型企业后续深度扶持申请的受理、核查、推荐、评审、兑现工作,不断提高扶持政策兑现率。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乡镇、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八进”(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乡镇、进集市、进专题培训班、进职业技术院校)活动,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利用电视、微信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扶持政策的社会知晓率。要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和承贷银行业务人员的政策培训力度和理解运用能力,确保有关政策理解不走样、政策执行不打折。

(五)强化考核督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县微企办要不定期进行调度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以问题为导向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力争10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六)强化廉政建设。各乡镇、社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扶持工作始终,认真按照扶持程序和标准要求抓好政策兑现和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禁私设门槛增加程序,严禁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


附件修文县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直接补助和后续深度扶持间接补助指导性指标


附件:

修文县2018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直接补助和后续深度扶持间接补助指导性指标

序号

区县名称

指导计划(户)

1

龙场镇

20

2

扎佐镇

10

3

谷堡镇

15

4

小箐镇

10

5

六广镇

25

6

六屯镇

10

7

久长镇

10

8

六桶镇

8

9

洒坪镇

15

10

大石布依族乡

6

11

龙岗社区

7

12

珍珠河社区

7

合计

修文

143

其中:农业局指导完成60户;文旅局指导完成20户;商务局指导完成20户;生态局指导完成10户;县工信局指导完成10户;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完成2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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