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6-26’; |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8〕72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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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珍珠河社区、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决战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决策参考,保质保量完成500亩以上坝区土地调查核实工作。现制定《修文县开展调查核实500亩以上坝区土地基本情况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开展调查核实500亩以上坝区土地基本情况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查核实500亩以上坝区土地基本情况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8〕92号)精神,为准确掌握和摸清全县500亩以上坝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农业基础设施、社会经济等基本情况,对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决战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决策参考,全县将对500亩以上坝区土地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为确保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现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县500亩以上坝区
二、调查内容
按照《全省500亩以上坝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表》(表1)、《全省500亩以上坝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汇总表》(表2)、《全省500亩以上坝区土地种植情况调查表》(表3)、《全省500亩以上坝区土地种植情况汇总表》(表4)所列内容,逐坝区、逐事项现场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信息如实填报。
三、调查时间
7月12日前各乡镇完成调查核实汇总并上报。
四、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
调查核实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具体调查核实工作由500亩以上坝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完成,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业的副乡(镇)长为执行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乡镇既相对分工,又紧密合作,协同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国土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协调工作,加强部门、乡镇之间协调沟通、跟踪调度和督促指导,确保全县调查核实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一)强化责任分工
1.县农业局:主要负责表1、表2的汇总工作,提供表1、表2到各乡镇。
2.县统计局:主要负责表3、表4的汇总工作,提供表3、表4到各乡镇。
3.县国土局:主要负责配合农业局、统计局开展坝区地块认定,对农业、统计部门提供的调查核实信息数据进行入库和上图,调查核实所需的500亩以上坝区土地分布情况、种植土地遥感分布图等图件资料。
4.各乡镇:,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按表1、表2、表3、表4所列内容逐一调查核实填报。
(二)加强协调沟通
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国土局对照职责分工,做好对乡镇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要以500亩以上坝区为基本单位,按照“一坝一表”的原则,根据县有关部门提供的调查表及基础资料,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和入库上图等工作。跨乡(镇)级行政区划的坝区,由涉及的乡镇分别填报辖区内相关数据,县级以坝区为单元进行汇总。
(三)保障工作时限
各乡镇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数据调查、登记、汇总,调查核实结果除报送电子数据文件外,要同时形成纸质汇总表,于2018年7月12日经乡(镇)长签字盖章后将表1、表2及电子文档发县农业局公文收发员,表3、表4及电子文档县统计局公文收发员。7月14日前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分别汇总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7月15日前经县长签字盖章后由县政府办上报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督查检查
适时组织调查组对乡(镇)调查核实上报情况进行再核实,确保调查核实工作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对不负责任、敷衍了事、虚假填报,造成数据严重失真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常规指标解释参照农业统计报表制度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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