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修文县有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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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7-06-29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7〕77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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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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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推动我县有机产业加快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修文县有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谭永红(县政府副县长)

    吴心旷(县政府副县长)

 员:罗 林(县政府办主任)        

    王 浩(县政府督查室专职副主任)        

    贾长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丁其兵(县财政局局长)

    任跃武(县生态文明局局长)

    李启珍(县农业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

    周 (县文旅局局长

    李纯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高文明(县气象局局长)

    张 晖(县发改局副局长

    岳金平(县工信局副局长)

    明成强(县水务局副局长)

    何仁萍(县卫计局副局长)

    黄亚欣(县猕猴桃局副局长)

    刘 琳(龙场镇镇长)

    邵章华(扎佐镇镇长)

    刘劲松(久长镇镇长)

    王明德(六屯镇镇长)

    何长松(谷堡乡乡长)

    张 俊(小箐乡乡长)

    党忠良(洒坪镇镇长)

    张明星(六广镇镇长)

    郭 (大石布依族乡乡长)

    胡光荣(六桶镇镇长)

    罗 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李纯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启珍、黄亚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胡作志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猕猴桃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相应成立有机产业发展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办公人员和工作职责,其他成员单位应明确具体工作联络员。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标准推广和质量安全控制工作组、认证和申报工作组、专家咨询组。

(一)技术标准推广和质量安全控制工作组

 长:谭永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李启珍(县农业局局长)          

    黄亚欣(县猕猴桃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成员单位:县生态局、县猕猴桃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有机产业的发展规划、基地建设;有机产品认证的培训、技术指导;有机肥、生物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控、市场整治工作及病虫害防治;依照法律法规及有机产品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建设过程中环境监测,确保有机产品生产基地的水、土、空气符合《有机产品》标准规定;指导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建立控制记录,及时发出病虫害灾情预警,开展技术防治,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机制。

(二)认证和申报工作组

组 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心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李纯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作志(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生态文明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猕猴桃局、县气象局、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的宣传培训,加强有机认证标准宣传和推广;联合有资质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开展认证、指导和服务。开展有机产品的质量检测,提供技术保障,组织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品牌建设。

(三)专家咨询组

 长:李纯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罗 洪(中国检验认证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员:李启珍(县农业局局长、县扶贫办主任)

    胡作志(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亚欣(县猕猴桃局副局长)

    李新梅(中检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技术专家)

    陈子德(中检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技术专家)

工作职责:负责为修文县有机产业发展及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资源为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参与政府有机产业发展决策制定。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部署和指导我县创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指导和帮助企业申报有机认证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情况。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制度;推动企业(合作社)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参与国家对企业认证后的跟踪监督;对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施监督;负责实施强制性安全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对认证的产品进行监督;查处不符合认证要求,假冒认证标志的产品以及违反有关认证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相关培训,指导获证企业按照《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组织生产;指导企业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扩大全县有机产品认证面积;探索建立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开展示范区企业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负责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提高我县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产业发展软实力,扩大修文有机品牌形象。

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支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的产业发展;负责向省、市科技部门申报项目,支持我县有机产品的科研工作。围绕我县猕猴桃产业的发展,开展技术、产品研发与成果应用转化,并抓好产业创新转化体系建设、科技人才培养和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工作。

县生态局:负责在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水体、大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确保有机产品示范区的水源、土质、空气符合《有机产品》标准规定。

负责抓好适宜种植有机产品林业规划,安排种植有机产品的地块在政策范围内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利用人工造林补助等资金,抓好有机基地隔离带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有机产地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检测、防治及检疫工作。

县工信局、县农业局:负责推动有机产业技术创新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拟定有机产业经济年度发展计划目标;监测分析有机产业运行态势,预测预警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对有机产业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有机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县国土局:负责将土地开发项目与有机产业发展相结合,做好土地开发规划,积极争取土地开发项目,保证有机产品基地建设用地;同时做好加工企业用地规划,帮助入驻加工企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县财政局:将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工作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县农业局:负责牵头编制有机农业发展规划,推进有机农业发展,加强种植生产技术指导、农产品质量检测,统筹推进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建立有机农业技术支撑体系,增强有机农业发展后劲。

县水务局、县气象局:负责拟定全县有机产品示范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做好全县各乡镇(街道)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对影响作物生长的恶劣天气做好预报和通报工作,以便相关部门提前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

县猕猴桃局:负责有机猕猴桃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制定有机猕猴桃产业发展规划及新技术推广计划、方案;做好有机猕猴桃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的培训、引导和服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属地管辖原则,负责有机产业发展中的土地流转、土地整治、土地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组织科技人员指导示范区内种植户按照有机产品技术标准开展生产活动,对有机作物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对生产过程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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