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7-06-08’; |
| 发布日期 | 2017-06-0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7〕69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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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修文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修文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
一、修文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廖 勇(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黄顺江(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王学斌(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何 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杨志义(县政府副县长)
谭永红(县政府副县长)
左 军(县政府副县长)
肖伦文(县政府副县长)
吴心旷(县政府副县长)
王志良(县政府副县长)
张 弘(县政府副县长)
王 劼(县政府党组成员)
周永斌(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蒋春褆(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岳 彬(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罗成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贾长远(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纯君(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任跃武(县生态局局长)
张 建(县住建局党委书记)
丁其兵(县财政局局长)
张 莉(县商务局局长)
李启珍(县农业局局长)
霍思刚(县交通局局长)
袁 曜(县教育局局长)
周 红(县文旅局局长)
王华鹏(县投促局局长)
赵福贵(县安监局局长)
张选云 (县统计局局长)
麻 丽(县城管局局长)
黄正高(县民政局局长)
赵明军(县司法局局长)
张 晖(县发改局副局长)
岳金平(县工信局副局长)
黄亚欣 (县猕猴桃局副局长)
何仁萍(县卫计局副局长)
明成强(县水务局副局长)
朱 波 (县国税局局长)
林宇昕(县地税局局长)
杨晓俐(人行修文中心支行行长)
余佳斌(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刘 琳(龙场镇镇长)
邵章华(扎佐镇镇长)
刘劲松(久长镇镇长)
王明德(六屯镇镇长)
何长松(谷堡乡乡长)
张 俊(小箐乡乡长)
党忠良(洒坪镇镇长)
张明星(六广镇镇长)
郭 燚(大石布依族乡乡长)
胡光荣(六桶镇镇长)
成克茂(工业园区办副主任)
姚方勇(龙岗社区党委书记)
刘春祥(珍珠河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纯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环境、经济运行质量五个工作组,分别由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生态局、县发改局任组长单位。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质量强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2.审议并确定全县质量强县工作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统筹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负责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4.指导开展质量强县工作,督查进度和效率,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发问题。
5.组织目标考核和检查评价,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6.统一安排重大活动,负责对外发布有关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编制并实施质量强县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等。
2.协调各成员单位构建完善质量强县的目标体系及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对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分析掌握全县工作动态,汇总反映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经济运行等实体质量状况,收集、整理并反映成员单位关于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4.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起草、会务安排等日常性的办文、办事、办会等保障工作。
5.负责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6.承办领导小组重要活动以及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7.对质量强县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盲点,存在争议的监管范围及相关举报、投诉、申诉进行协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指定管辖。
三、组长单位工作职责
(一)协调各配合单位研究制订相关领域质量工作规划,明确质量建设总体目标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二)会同各配合单位共同制定相关领域质量工作年度计划和评价考核办法,细化目标任务、建设方案及工作举措,并牵头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各配合单位抓好相关领域阶段性质量建设工作,负责检查进度、分析动态、研究对策,确保平衡推进。
(四)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之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及时收集、整理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五)指导、督查相关领域质量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会同配合单位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相关领域质量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新闻发布和信息通报。
四、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宣传部:加大质量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形成具有特色的修文城市质量文化体系;协调中央、省、市各类公共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
县政府督查室: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和完善质量工作考评办法和考核细则;配合开展巡查、督促和考核工作;将质量工作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县纪委(监察局):严格质量工作责任追究,负责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促;对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对涉嫌违规的行为作出处理。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全面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把质量强县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强化质量提升,提升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质量攻关;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重点用能行业管理;牵头抓好经济运行质量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贯彻实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严把从业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关,将质量诚信纳入工程招标审查范围;加强对大型公共建筑、城市住宅工程、小城镇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精细化质量管理水平。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对质量管理薄弱、工程质量差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工程质量显著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100%,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县生态局:负责建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环境质量监管,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对水资源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测和调查评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指导乡镇、村创建工作,着重解决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严格环境执法,认真查处环境信访投诉,确保全县环境质量。
县商务局: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负责全县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积极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承担全县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引导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企业电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县工信局:实施名牌战略,提高辖区产品和产业竞争力;切实加大企业服务帮扶力度,促进经济发展;加强服务业质量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切实加强名牌的培育、推介和保护工作。选定一批有争创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切实做好省市名牌产品的推荐申报工作,完善支持、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奖励办法,促进名牌产品形成、发展和壮大,引导企业重质量、树品牌、创名牌,提高核心竞争力。
县教育局:加强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抓好学校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负责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县安监局: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评审工作所涉及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和绩效做出评价。
县公安局:为质量强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协同各专项工作组、各职能部门抓好质量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开展质量强县工作必要的经费和各类质量品牌标准奖励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为质量强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交通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交通工程质量水平,公路工程交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推进交通运输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质量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县水务局: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综合开发;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交工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县农业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县主导农产品、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和农业示范区为载体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加快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牌农产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建成一批高科技生态农业园区,促进安全、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负责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推动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加大对农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县文旅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和推广旅游服务标准化,加强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形象。加快实现服务业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县人社局:推进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快环境、空气质量、药品、食品等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围绕质量提升和科技创新,着力培育相关领域和企业高级质量和科技人才,切实增强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县民政局:监督管理相关机构服务质量、指导民政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司法局:大力开展质量法制教育,将质量法制教育作为“七五”普法的重要内容。
县卫计局:在医疗卫生领域,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服务质量的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县统计局:发挥政府统计的综合协调功能,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质量状况统计工作,逐步把重要质量指标纳入统计范围,配合质量部门建立质量指标评价体系。
县城管局: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行动,负责龙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环境质量整治工作,依法取缔各类占道经营,尤其占用校园周边、人行道摆摊设点的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行为。
县猕猴桃局:负责指导全县猕猴桃产业基地建设,牵头拟定猕猴桃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技术培训。负责搞好猕猴桃产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及推广,组织开展猕猴桃无公害、绿色产品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区域公用品牌申报和管理及猕猴桃苗木、投入品和果品质量安全工作。
县国税局、地税局:切实履行税收征收职责,做好税收统计分析工作,为经济运行质量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
县投资促进局: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保证引入企业和项目的适宜性和可持续发展性,努力使招商引资企业能够促进全县产品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的稳步提高。
人行修文中心支行:制定落实支持促进质量强县建设的金融政策,推动质量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
县烟草专卖局:做好专卖管理和监督工作,打击卷烟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区域卷烟市场的稳定,确保烟草质量安全。
各乡镇(社区):加强五大质量的宣传、培训工作;做好辖区内质量强县工作及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质量投诉、举报和申诉处置工作。
五、联络员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明确一名中层干部担任联络员。
(一)具体承办本单位职能范围内质量强县工作,承办质量考核等相关工作。
(二)及时上报质量工作举措,工作方案、工作总结、工作信息、统计数据等。结合部门职能,每年12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三)提出贯彻落实相关质量领域质量强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需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的问题。
(四)具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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