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7-05-02’; |
| 发布日期 | 2017-05-02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17〕52号 | 发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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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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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修文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修文县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筑消委〔2017〕11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火灾形势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动员各级各有关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7年4月26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修文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廖 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罗晓明(县政府办副主任)
齐 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赵福贵(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各乡镇(社区)以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由齐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调度指挥、信息收集等。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县教育、卫计、民政、文旅等行业部门要针对学校、医院、福利机构、星级酒店、旅游景点和娱乐场所等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县公安、消防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联合相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加强“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监管,落实“户籍化”管理,加强“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水平。要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县公安、安监、商务、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制定完善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县文旅部门要按照国家文物局、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加强文物建筑电气防火工作的通知》(文物督发〔2017〕3号)要求,组织开展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对文物古建筑逐一开展电气火灾风险评估,摸清消防安全现状;督促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4.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各乡镇(社区)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传统村落改造内容。县住建、教育、民政、文旅、人社、工信、卫计、安监、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各乡镇(社区)要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督促整改隐患问题,组织群众开展电气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5.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县公安、消防要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不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建筑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等问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报请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有主管部门的,要分类别将存在隐患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部门要部署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察,指导使用维修基金整改建筑火灾隐患,配合消防部门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
6.开展古村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古村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消委〔2017〕9号)有关要求,对古村镇(历史文化名镇、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以及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和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寨)进行消防安全评估、隐患排查整治,要落实火灾防控工作职责,逐步改善古村镇消防安全条件。
7.强化重大、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对今年夏季消防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各有关单位要于6月份前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掀起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1.创建消防安全社区。龙岗社区、珍珠河社区要认真贯彻《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按照《贵阳市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确保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在出租屋、老旧居民楼、居家养老、“空巢老人”住宅等场所,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率达 100%。
2.抓实基层基础工作。由县消防大队牵头,于2017年8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查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县城、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制修订,市政消火栓按照消防规划应建尽建,完好率达到98%以上;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乡镇规范管理达标率要达100%。加强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培训指导,将做出突出贡献的微型消防站、队员纳入“119”消防奖表彰奖励内容,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的效能和作用。加强消防安全联防组织建设,85%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3.强化科技防控。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数据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在火灾防控工作中的运用,加快“大数据+消防”建设,全面推广应用消防管理物联网和远程监控系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效能和水平。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县水务、交通、民政、气象、消防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联合演练。县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超高层建筑、超大城市综合体等开展灭火应急救援演练。公安消防部队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灭火救援实战演练,配强攻坚装备、灭火药剂和保障物资,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要将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纳入调度指挥和执勤岗位练兵体系,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提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县公安、民政、综治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完成每个县级行政区域2条消防安全示范街,1个社会消防安全体验馆建设,推进“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社区”建设、“社区消防宣传大使”评选命名活动,100%的社区聘有“消防宣传大使”。县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完成每个县级行政区域1所校园消防安全体验室建设,10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组织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所有高中新生军训期间接受“四个一”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参加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全省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报道。县宣传部门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刊播消防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分别不少于1500、100条(次)。积极组织开展曝光火灾隐患,倒逼隐患整改。县工信部门要督促指导移动、联通、电信等3家公司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发送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县公安消防部门官方微信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不少于年度任务数的90%。
3.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县宣传部门要开设消防专栏不少于1个(电视栏目不少于1个),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每月开展1次火灾隐患曝光。县公安消防部门完成100%的县级行政区域建成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开放。消防宣传车每周巡回宣传不少于2个半天,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半天。
4.强化社会消防培训。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普遍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组织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县人社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加强对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力度,明确工作职责、依法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严格质量管理。县教育、民政、住建、商务、交通、文旅、卫计等部门要组织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大培训,规范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五)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数博会、生态文明论坛、“酒博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期间,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统筹相关行业部门严密制定消防安全保卫方案,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组织开展实地熟悉演练,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公安、综治、民政、安监等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公安派出所要开展检查巡查、错时检查,实施群防群治,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中下旬)。召开会议、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按照本方案,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排查、检查,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全县消防安全。
2.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期间全县消防安全。
3.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县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坚持党政主导,强化部门协作。各乡镇、各单位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夏季消防检查部署开展情况,党委、政府将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党委、政府领导将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督导检查,落实各级责任。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基层工作部署及任务落实情况。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实施约谈,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对列管单位实施约谈。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负责。
(五)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反馈上报。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情况的收集反馈,并明确专人负责,上报的有关情况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各乡镇(社区)、县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9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2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联系人:袁真秀;联系电话:1351197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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