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2016-2017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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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6-11-29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办函〔2016〕109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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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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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工作部门:

《修文县2016-2017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29

(此件公开发布)

修文县2016-2017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安排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巩固造林成果,努力推进营造林工作,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结合省级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考核和市级检查情况,现对我县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安排如下:

一、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项目补植补造工作

(一)2011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补植补造工作

目标任务:2011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10960.35亩人工造林,其中:经济林10305.75亩(六广镇核桃219.4亩,小箐乡核桃503.4亩、酥李403.45亩,洒坪镇核桃6065.94亩、酥李3003.08亩,谷堡乡酥李110.48亩);生态林654.6亩(六广镇133.19亩、小箐乡149.6亩、洒坪镇371.81亩)。2012-2013年进行过补植补造工作,但由于耕作损毁、持续干旱等原因,导致成活率及保存率不达标,需开展补植工作。

完成时限:2017228日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局、洒坪镇、六广镇、小箐乡、谷堡乡

工作职责及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修文县2011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施及工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办通〔201518号)文件要求。发改局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及检查验收工作生态局负责做好指导及督查工作。项目涉及乡镇负责落实补植所需苗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补植补造,补植补造劳务补助按核桃每株3元、酥李每株2.5元和滇柏每株1.5元的标准支付(需补植的图班地块仍有施工单位存在的,由原来的施工单位承担补植工作)。

(二)2012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补植补造工作

目标任务: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任务核桃和酥李种植共5016.68亩,其中:六广镇种植酥李1895.66亩、六桶镇种植核桃3121.02亩。由于耕作损毁、持续干旱等原因,核桃、酥李需补植。

完成时限:2017228日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局、六桶镇、六广镇

工作职责及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修文县2012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办[2013]3号)文件内容。发改局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及检查验收工作。生态局负责做好核桃和酥李种植的指导及督查工作。核桃补植由生态局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于时限内完成补植,酥李补植由六广镇负责落实补植所需苗木,同时负责组织完成补植,酥李补植劳务补助按每株2.5元的标准支付。项目乡(镇)负责做好配合协调及监管工作,并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建设及加强管护工作。

(三)2013年至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补植补造工作

目标任务: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经济林共6912.54亩(核桃4613.54亩、猕猴桃2299亩),在六屯镇实施;2014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共营造经济林682.7亩(核桃459.7亩、李223亩),在久长镇实施;2015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人工造林共营造经济林985.4亩(猕猴桃678.8亩、李180.8亩、樱桃125.8亩),在谷堡乡实施。

完成时限:2017228日前。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猕猴桃局、六屯镇、久长镇、谷堡乡

工作职责及要求:认真落实《修文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修府办发〔201382号)、(修府办函201514号)及(修府办函〔201629号)文件精神。发改局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及检查验收工作。农业局、猕猴桃局负责做好指导及督查工作,同时负责落实补植所需苗木。六屯镇、久长镇、谷堡乡分别负责组织实施补植补造,并负责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管理、施工设计要求,选派精干工作人员进驻项目区,做好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开展补植补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苗木及物资的调运、保管和发放登记工作,杜绝虚报冒领,造成浪费;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后续管护办法,并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自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项目补植补造工作

目标任务:根据2016年省级造林实绩核查通报情况,我县农业局、猕猴桃局组织实施的巩固退耕还林人工造经济林20121440亩、20134553亩、20142970亩、20151500亩和县生态局组织实施的巩退人工造林20151033亩保存率、成活率达不到要求,需开展补植补造工作。   

完成时限:2017228日前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猕猴桃局、县生态局、项目涉及乡镇

工作职责及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巩固退耕还林各年度批复的建设内容,并对照原有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补植补造。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补植补造任务。项目涉及乡(镇)负责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管理、施工设计要求,选派精干工作人员进驻项目区,做好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工程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好苗木及物资的调运、保管和发放登记工作,杜绝虚报冒领,造成浪费;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以及进度报表的报送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后续管护办法,并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自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三、2014年至2015年环城绿化建设补植工作

目标任务:1.按照《贵阳市2014年环城绿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筑发改农经〔2013976号)内容,2014年环城绿化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3793.5亩,其中:行道树种植2.36公里(35.4亩)涉及久长镇和扎佐镇。景观林建设1101.4亩,涉及久长镇和六广镇。经果林建设1735亩,涉及久长镇370亩、扎佐镇351亩和龙场镇1014亩。林相改造921.7亩,涉及久长镇195亩、扎佐镇187.1亩、六广镇30亩和扎佐林场。2.按照《贵阳市2015年环城绿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内容,2015年环城绿化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为:景观带建设29.6亩,涉及龙场镇、六广镇和小箐乡。景观林建设456.3亩,涉及久长镇、六广镇、小箐乡、龙场镇和扎佐镇。林相改造(景观改造)7650.3亩,涉及六广镇、小箐乡、龙场镇和扎佐镇。行道树种植(以株折亩)261亩,涉及扎佐镇、六屯镇和久长镇。经果林515.5亩,涉及龙场镇和六广镇根据2016年省级造林实绩核查通报情况,均需补植。

完成时限:2017228日前

责任单位:县生态局、农业局、项目涉及乡镇

工作职责及要求:行道树种植、景观林建设及林相改造由生态局牵头组织实施补植,经果林建设由农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补植。项目乡(镇)具体负责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做好宣传发动、抓好配合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履行管护职责等方面工作。

四、新一轮退耕还林补植工作

目标任务:201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人工造林2000亩,其中:久长镇928亩;小箐乡818亩;洒坪镇254亩。根据2016年省级造林实绩核查通报情况,450亩需补植。

完成时限:2017228日前

责任单位:县生态局、久长镇、小箐乡、洒坪镇

工作职责及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新一轮退耕还林精神。发改局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及参与组织验收工作。生态局负责做好指导及督查工作,项目乡镇负责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结合项目管理、施工设计要求,选派精干工作人员进驻项目区,做好项目区干部、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完成补植补造及抚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负责完成土地丈量、公示、农户合同签订及补助发放(20161230日兑现完)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杜绝虚报冒领;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后续管护办法,并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自查验收等各项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认真对照职责分工,狠抓各项工作落实,部门与乡镇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与协调联系,各司其职,齐心协力推进工作。

(二)结合省级造林实绩核查和市级检查中指出问题,狠抓自查及整改工作落实。

(三)工作推进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设计内容开展工作,选用的苗木品种及栽植等符合技术操作规范,实施的图班地块在规划设计的区域范围内,同时完善相关手续,规范操作程序。

(四)严把苗木和栽植质量关,抢抓适宜的植树季节,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营造林工作任务,同时强化对苗木采购和发放登记等环节的监管工作。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办牵头进行工作督查,相关乡镇及部门每周五书面报送工作情况到牵头部门,便于随时掌握工作情况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单位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未完成任务或因工作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六)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结束后,经项目实施单位自查验收合格,备齐自查验收资料,县发改局同相关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必要时邀请市级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工作,同时根据验收小组意见对终检期满的项目出具验收意见,实施单位办理完善项目工程移交等相关手续,规范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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