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观山湖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4〕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4-03-19 发布时间: 2024-03-26 11:21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观山湖区长岭街道

办事处驻地迁移的批复

筑府函〔2024〕9号

观山湖区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长岭街道办事处驻地迁移的请示》(观府报〔202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区长岭街道办事处驻地由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A区4号路迁移至美的大道美的林城时代美福苑9栋旁(同城南路678号)。实施驻地迁移的过程中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驻地迁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驻地迁移工作有序稳妥实施。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49.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24年3月26日 上午11:00
下一篇 2024年3月26日 下午2:13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