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559 成文日期: 2020-12-23
文 号: 南府发〔2020〕67号 发布时间: 2020-12-23 18:10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为加快贵阳市城市建设,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2.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x

      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x

2020年12月23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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