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559 | 成文日期: | 2020-12-23 |
| 文 号: | 南府发〔2020〕67号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18:10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为加快贵阳市城市建设,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2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
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x
2.
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x
3.
青云路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x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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