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545 | 成文日期: | 2020-09-29 |
| 文 号: | 南府发〔2020〕37号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18:00 |
| 发布机构: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为加快我区土地项目收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在贵阳市南明区实施贵阳市南明甲秀高级中学新增学生公寓及体育馆工程项目建设。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搬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搬迁范围:贵阳市南明甲秀高级中学新增学生公寓及体育馆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三、搬迁实施单位:贵阳市南明区教育局。
四、搬迁签约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
五、搬迁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
贵阳市南明甲秀高级中学新增学生公寓及体育馆工程项目(原贵阳市第三十二中学教师宿舍)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偿方案.docx
2.
贵阳市南明甲秀高级中学新增学生公寓及体育馆工程项目(原贵阳市第三十二中学教师宿舍)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补助方案.docx
3.
贵阳市南明甲秀高级中学新增学生公寓及体育馆工程项目(原贵阳市第三十二中学教师宿舍)国有土地上房屋搬迁奖励方案.docx
2020年9月29日
原创文章,作者: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5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