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明区铁运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543 成文日期: 2020-09-23
文 号: 南府发〔2020〕34 号 发布时间: 2020-09-23 18:00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为加快贵阳市城市建设,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南明区铁运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南明区铁运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31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南明区铁运巷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助方案、奖励方案.pdf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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