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3〕6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3-12-26 | 发布时间: | 2024-01-03 15:46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贵安殡葬服务设施专项
规划(2021—2035)》的批复
筑府函〔2023〕65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议〈贵阳贵安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的请示》(筑民呈〔2023〕48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贵安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二、《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局要根据《殡葬管理条例》《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贵阳市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规划衔接,合理安排近远期实施项目,进一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你局要加强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谋划好贵阳贵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殡葬服务设施状况,提升殡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殡葬惠民便民、节地生态,促进贵阳贵安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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