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540 成文日期: 2020-09-15
文 号: 南府发〔2020〕30号 发布时间: 2020-09-15 18:00
发布机构: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经贵阳市相关部门批准,在南明区进行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参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20年9月18日至2020年10月17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x

       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贵阳市轨道交通S1线一期工程(南明段)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x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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