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南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517 成文日期: 2020-03-06
文 号: 南府办函〔2020〕6号 发布时间: 2020-03-06 18:30
发布机构: 南明区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全国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确保我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刻制“南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南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启用印模印章: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南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南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2020年3月6日

原创文章,作者:南明区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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