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民大道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青云路01号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1947485 成文日期: 2019-02-18
文 号: 南府发〔2019〕54号 发布时间: 2019-02-18 17:39
发布机构: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是否有效:
内容概述:

  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在贵阳市南明区进行人民大道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青云路01号地块)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决定对该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

  一、征收范围:人民大道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青云路01号地块)红线范围内房屋。

  二、征收部门:南明区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签约期限:2019年1月22日至2019年4月10日。

  四、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附件:1.人民大道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青云路01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doc

            2.人民大道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青云路01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方案.doc

            3.人民大道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青云路01号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奖励方案.doc

 

 2019年1月18日

原创文章,作者: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0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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