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3〕4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3-09-06 | 发布时间: | 2023-09-22 16:47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
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
工作方案的批复
筑府函〔2023〕43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定〈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作方案〉的请示》(筑水字〔2023〕18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请你局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统筹和协调,深入做好项目论证,确保符合环保要求,科学有序推进实施。
三、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抓好《方案》的执行和落实,为我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供重要助力。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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