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431 | 成文日期: | 2018-03-30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18〕21号 | 发布时间: | 2018-03-30 14:58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府办函〔2018〕21号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贵阳市南明区农房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的通知
各乡、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
根据《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明区农房确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筑府办发〔2014〕61号)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区农房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刻制“贵阳市南明区农房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印章,自即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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