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420 | 成文日期: | 2018-01-17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18〕6号 | 发布时间: | 2018-01-17 15:00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府办函〔2018〕6号
各乡、社区服务中心,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市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市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筑党发〔2017〕17号)和《中共贵阳市委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全面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市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党发〔2017〕18号)文件精神,刻制“南明区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章印模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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