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1947408 | 成文日期: | 2017-09-13 |
| 文 号: | 南府办函〔2017〕110号 | 发布时间: | 2017-09-13 15:55 |
| 发布机构: |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
| 内容概述: | |||
南府办函〔2017〕110号
各乡党委和人民政府、社区党委和社区服务中心、区人武部、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精神、《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7〕10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及《南明区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等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南明区当前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现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南明区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 刚(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吴永康(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 员:史 航(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曾 隽(区编委办主任)
胡亚英(区发改局局长)
袁 芳(区财政局局长)
黄 平(区国土分局局长)
徐春波(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桂黔(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奕龙(区规划分局局长)
欧贵书(区生态文明建设局局长)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儿童发展为本,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注重持续发展、突出公益普惠,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优质资源整合、联合办园机制。努力建设“城乡均衡、公益普惠、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大幅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基本现状
在2014—2016年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一是提供了“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盘活资源、创新机制,充分利用行政资源置换、学校布局调整、小区配建、多方合作等方式举办幼儿园,将区教育局机关、区学习与资源中心整体搬迁过渡,腾出地块改建为幼儿园;统筹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将公办桃园小学改建为幼儿园;加大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力度,两年来,小区配建幼儿园10所;与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合作,每年投入500余万元,通过购买学位、购买岗位和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将省军区幼儿园、省文化厅幼儿园纳入区属集团园,大力缓解区属社区公办幼儿园不足现状,实现全区乡、社区公办幼儿园全覆盖目标。2016年,全区共有119所幼儿园,其中公办 22所,企业集体办5所,民办92所,在园幼儿 22330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91.3%。
从长远发展来看,我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还面临如下问题:一是新建公办幼儿园较难。由于城镇用地紧张,地价高,造成城镇公办幼儿园的新建面临很大问题,规划新建幼儿园难以落地。二是公办幼儿园容纳量有限。2016年学年报表显示,在园(班)幼儿22330人,就读公办幼儿园 6108人,仅占全区在园(班)人数的27 %。三是优质教育资源紧缺。全区22所公办幼儿园中,省级示范园5所(含一所市属、省级二类园2所)。优质民办幼儿园数量较少、收费较高,多数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不高,97所企业、集体、民办幼儿园中只有省级示范园1所。四是教育部门办园、企业集体办园、民办幼儿园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在教师队伍稳定、学历及软件设施上存在较大差距。五是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
四、发展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发展目标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对2017-2020年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做了全面科学部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的核心是坚持政府主导作用,紧紧依托社区和社会力量,以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的覆盖率为目标,到2020年我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达到80%以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样化、分梯次、促优质、可持续”的基本原则,拓宽办园路径,扩大办园规模,丰富办园模式,以提升保教质量、扩大优质教育为抓手,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强化激励约束和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投入力度,实现我区学前教育体制不断创新、办学条件大幅改善、资源配备更加均衡、教师素质不断提升,确保我区学前教育教学水平有显著提高。给家长多样化选择,实现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7—2020年,将新建幼儿园14所,新增班级数210个,新增6300个学位。预计投入15936.1万元。形成以公办、普惠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新格局,全面提升我区学前教育的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幼儿就近入园、方便入园。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1.4%、91.5%、91.8%和92%以上,普惠率分别达到62.9%、75%、80%和80%以上。
2017年,完成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 1所,达标改造幼儿园 2所,增加班级24个、增加学位数72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4%,普惠率达到62.9%。新增省级示范幼儿园1 所,教职工配备达到省定编制标准,保健教师培训达到 50人,园长、骨干教师培训 100人。
2018年,完成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3所,达标改造幼儿园2所,增加班级48个、增加学位数144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5%,普惠率达到75%。新增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新增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教职工配备达到省定编制标准,保健教师培训达到50人,园长、骨干教师培训 100人。
2019年,完成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3所,达标改造幼儿园2所,增加班级36个、增加学位数108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8%,普惠率达到80%。新增省级示范幼儿园 1所、新增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教职工配备达到省定编制标准,保健教师培训达到 50人,园长、骨干教师培训100人。
2020年,完成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7所,达标改造幼儿园1所,增加班级102个、增加学位数306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普惠率达到80%以上。新增省级示范幼儿园 1所、新增市级示范幼儿园1所,教职工配备达到省定编制标准,保健教师培训达到 50人,园长、骨干教师培训100人。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政府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规划、投入和监管方面提供保障机制,建立区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学前教育发展列入政府议事日程,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区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区编办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区发改局要把学前教育纳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区财政局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当前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区住建局和国土资源局要落实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区人事局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区发改局要根据教育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的分类定级等次,加强对幼儿园的收费备案和管理;区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幼儿园周边环境;区卫生局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区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区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区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二)加快公办园建设,扩大普惠优质资源
1.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优化学前教育规划布局,新建一批建设标准高、设备配置好的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容量,解决新增适龄幼儿入园问题。将所有的小区新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建成后收归政府管理,由政府统一调配办园。同时,我区将计划通过引进省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本土优质资源集团化办学等模式,大力发展优质学前教育。
2.着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数量,确定和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新建幼儿园和扶持现有民办幼儿园多元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和集团业务指导、结对帮扶等方式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通过“提升一批、合并一批、托管一批、关闭一批”的方法,建立“区—乡—社区—集团—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系,严格办园准入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民办学前教育规范、健康发展。继续引领、扶持民办幼儿园申创省、市级示范园,确保民办幼儿园上等级、创示范、成名园,满足幼儿就近“入好园”需求。
(三)理顺学前管理体制,努力扩大公办资源
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统筹、教育局科学管理、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区政府统筹协调全区学前教育事业领导、组织、保障、督导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明确全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保障落实,建立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与教育质量督导机制。区政府及南明区教育局要组织协调并督促落实中央及我省、市关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要求。南明区教育局承担管理指导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制定并统筹管理南明区内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规范幼儿园教师人事聘任、考核制度,保障幼儿教师工资、津贴与福利待遇,保障南明区内幼儿园规范运转。
(四)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办园条件
坚持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经费倾斜,要在三年内有明显提高。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逐年增长,拨付教育部门,实行专款专用,以推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保育保教质量
编制部门要根据南明区实际情况,会同同级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合理核定南明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并结合岗位设置情况逐步配齐幼儿园教师。结合实际建立和创新师资动态补充机制,采取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等方式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尤其要通过多种方式为城郊结合部幼儿园补充幼儿园教师。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规模,参照公办幼儿园岗位设置和教职工编制标准,足额配备各类人员。各幼儿园要把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作为重点工作,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确保幼儿园教师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
(六)加强集团管理,促进整体发展
一是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办园优势,通过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实现学区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优质资源共享,推广实施“四统一”(即统一工作部署,统一人员调配,统一目标标准,统一保教规范)等有效工作机制,以加快薄弱园的提档升级。
二是深入推进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充分发挥龙头公办幼儿园中心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挖掘资源,产生更多的中心骨干力量充实到集团管理中,以教研责任区的联动研修、互助结对提高等方式,从幼儿园管理、制度建设、教师业务素质、卫生保健、校园环境改善等多角度进行帮助与指导,并实施以游戏为本,游戏、生活、运动、学习有机结合的学前教育模式,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使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工作得到极大的改善与完善。同时,发挥集团管理优势,积极探索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七)深入落实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和资助工作
大力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餐计划,向在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监管、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健康水平监测评估,根据膳食营养要求核定经费标准,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在家长交费基础上切实起到提高供餐质量的作用。
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标准,逐步扩大资助覆盖范围。
(八)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计划完成
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督导小组,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部门在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落实过程中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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