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2〕5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2-12-15 | 发布时间: | 2023-01-12 11:0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市“十四五”空气
质量改善规划》的批复
筑府函〔2022〕51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定〈贵阳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的请示》(筑环呈〔2022〕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在实施《规划》中,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巩固提升全市大气环境质量。
三、各区(市、县、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总体部署及目标,明确责任,严格监管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共同做好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为服务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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