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2〕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1-18 09:45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贵阳贵安2022—2024年
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工作方案的批复
筑府函〔2022〕5号
市水务局:
《贵阳贵安2022—2024年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贵安2022—2024年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请你单位会同贵阳贵安有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按《工作方案》明确的职责和目标任务要求,严把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贵阳贵安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工作。
三、市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及各区(市、县)政府应将各年度项目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加强资金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附件:贵阳贵安2022—2024年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贵安2022—2024年病险山塘除险加固
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贵阳贵安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建设工作,进一步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贵阳贵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建设工作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通过加强资金保障,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全面推动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基础。
二、治理范围和目标
治理范围:贵阳贵安范围内的病险山塘。
治理目标:分三年(2022年至2024年)完成贵阳贵安范围内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建设工作。
三、基本原则
——优先治理病险程度重,一旦发生垮坝失事影响范围广、损失大的病险山塘。
——优先治理具有重要生活、生产保障功能的病险山塘。
——优先治理除险加固后效益显著的病险山塘。
——优先治理前期工作扎实到位,地方资金落实,运行管护机制健全的病险山塘。
四、组织实施方式
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区(市、县)政府是山塘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山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审批和验收工作。
(一)山塘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山塘隐患排查和委托专业机构对山塘开展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并向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及县级审批。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出具专家审查意见,负责项目审批和验收工作。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实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二)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病险山塘除险加固项目建设,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并将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组织乡(镇)或项目法人单位实施。
(三)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三方对各区(市、县)验收结果进行复核认定,督促检查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拨付等,抽查各区(市、县)的项目审批情况。项目完工经县级验收后,根据县级验收报告、资金决算等,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拨付资金。
五、资金筹措及补助标准
按照“县级为主体、先建后补”原则,贵阳贵安2022—2024年山塘除险加固建设项目资金由市(新区)级和区县(新区直管乡镇)级财政按照7∶3比例进行补助。各区(市、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市级在各区(市、县)验收基础上委托第三方进行复核,根据复核情况进行补助。各区(市、县)、贵安新区直管各乡(镇、街道)应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
六、治理时间计划
贵阳贵安病险山塘除险加固计划在2022年至2024年完成。
1.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实施完成2022年度山塘除险加固建设计划项目(见附件)。
2.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实施完成2023年度山塘除险加固建设计划项目(具体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由市水务局于2022年12月30日前核定下达)。
3.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实施完成2024年度山塘除险加固建设计划项目(具体实施项目计划任务由市水务局于2023年12月30日前核定下达)。
七、技术要求
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建设参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 )、《坝高小于15米的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试行)》(水运管〔2021〕6号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水运管〔2021〕313号)、《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贵州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办法》(黔水管〔2018〕91号)、《贵州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文本编制格式》(黔水管〔2008〕23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规程规范进行。
鉴于病险山塘除险加固建设项目规模小、任务重、时间短,将安全鉴定和初步设计直接并入实施方案一并进行。
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年修订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财会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财会人员,设立专账,正确核算建设成本,依法管好用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附件:贵阳市2022年山塘除险加固投资估算汇总表(略)
抄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局。
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贵安新区财政局。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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