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府发〔2017〕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开展节地生态及惠民殡葬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

《贵阳市开展节地生态及惠民殡葬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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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发〔2012〕13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2年度贵阳市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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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民发〔2017〕135号《做好贵阳市节惠民殡葬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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