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教发〔2021〕40号《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市低保家庭泩免学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市属普通高中学校: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各区、市、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为促进教育更加公平,解决高中学段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参照国家普通高中免学费政策,对就读贵阳贵安公办普通高中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实行免除学费,特制定《贵阳贵安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学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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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教发〔2012〕82号 《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从2012年起在全市民族乡和贫困乡实施就读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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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财教〔2012〕68号《关于统筹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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