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1〕5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1-06-20 | 发布时间: | 2021-06-20 10:5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
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筑府函〔2021〕53号
市市场监管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核〈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筑市监报〔202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
2.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3.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2021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等13个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与直销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区县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2
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谢国波(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蒋春光(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刘 莉(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肖正友(市教育局副县长级督学)
徐云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彭远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郑 彪(市民政局副局长)
何 勇(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 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丽(市农业农村局督查专员)
潘 镇(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葛 兵(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 霞(市金融办副主任)
赵 燕(市大数据局副局长)
附件3
贵阳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
联络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季 方(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与直销监督管理处处长)
联 络 员:唐 歌(市网信办网络建设科工作人员)
李 旭(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三级主任科员)
黄 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
刘继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队长)
陈巧丽(市民政局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
钟 琳(市司法局法治审核处处长)
童 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监处处长)
陈 嫚(市农业农村局法规处处长)
张 瑜(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处四级主任科员)
雷力嘉(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处三级主任科员)
孙邦华(市金融办金融服务处工作人员)
张 文(市大数据局对外交流合作处四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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