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1〕4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1-06-08 | 发布时间: | 2021-06-08 10: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市推进开发区
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
筑府函〔2021〕48号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单位报来《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提请审定〈关于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请示》(筑工信请〔2021〕45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指导和推动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抓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省级要求抓好开发区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落实。组织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向省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省级要求对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考核评价。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围绕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重点目标任务,研究提出本部门配套政策措施、重点项目抓手和工作推进措施等。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本部门本领域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反映需要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工作建议。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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