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1〕2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3-29 10: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筑府函〔2021〕28号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报请审定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筑卫健呈〔2021〕27号)收悉。经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你局统筹,贵阳市各级各部门、贵安新区各级各部门配合,认真按要求做好中医药相关工作。
附件: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及《贵州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建立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领导下,统筹协调中医药工作。对贵阳市、贵安新区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机构
召 集 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召集人: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 召 集 人:市政府副秘书长
贵安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科技局副局长
市民宗委副主任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外事办副主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体育局副局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副局长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和贵安新区管委会,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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