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20〕138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20-11-21 | 发布时间: | 2020-11-21 14:30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
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批复
筑府函〔2020〕138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请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请示》(筑环呈〔2020〕16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贵阳市、贵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0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贵安新区办公室主任
成 员:
贵阳市: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贵安新区: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新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新区办公室副主任,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产业发展局、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新区公安局、新区财政局、新区审计局、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区市场监管局、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主要负责同志为市领导或新区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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