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20〕13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20-11-21 发布时间: 2020-11-21 14:30
文件有效性: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

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批复

筑府函〔2020〕138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报来《关于报请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请示》(筑环呈〔2020〕161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贵阳市、贵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附件: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

2020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成员名单

主  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

副主任: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贵安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贵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贵安新区办公室主任

成  员:

贵阳市: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大数据局、市审计局、市金融办、市林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直机关事务局、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贵安新区: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新区组织人事部副部长,新区办公室副主任,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产业发展局、新区社会事务协调局、新区公安局、新区财政局、新区审计局、新区自然资源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区市场监管局、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主要负责同志为市领导或新区领导的,由常务副职担任。

(共印65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306.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20年11月21日 上午10:57
下一篇 2020年11月23日 上午11:05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