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6〕105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6-09-08 | 发布时间: | 2016-09-13 19:57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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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6〕105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
确定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的批复
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
《关于报请市政府确定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的请示》(筑卫计呈〔2016〕145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确定云岩区、乌当区为我市第一批医养结合试点区。请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指导云岩区和乌当区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二、云岩区、乌当区要结合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资源统筹、强化部门协作、强化工作保障,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全面落实医养结合工作重点任务,确保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效果,努力为全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试点工作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16年9 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云岩区政府,乌当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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