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调整贵州师范大学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函

文 号: 筑府函〔2016〕4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6-03-28 发布时间: 2016-04-07 18:32
文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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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644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商请调整贵州师范大学

教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函

省财政厅:

《贵州师范大学关于申请调整公租房建设计划指标的请示》(黔师大〔201642号)收悉。该校反映20131月向省教育厅上报了61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5000套列入贵阳市的建设任务)建设的需求,目前已建成3346套公共租赁住房,在不考虑后勤人员和未来发展需求的情况下已能够满足花溪校区职工居住。鉴于学校资金压力巨大,建设任务艰巨等实际困难,贵州师范大学申请不再建设余下的第一期1654套公共租赁住房和还未列入国家住建部门入库备案的第二期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201638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联席会议精神,特商请贵厅将贵州师范大学5000套的公租房建设任务调减为3346套,并据实将省政府下达给贵阳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目标任务调减165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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