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修文县见义勇为先进人员的决定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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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31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发〔2024〕9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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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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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各直属事业单位,县属国有平台公司:

2024年,在全县上下深入推进平安修文、法治修文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他们积极投身平安修文建设,胸怀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赤诚的正义之心,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不顾个人安危,捍卫国家、集体利益,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大局作出了突出贡献。

他们当中有勇救落水小孩的文海波、陈林紫,有勇斗歹徒的邹京志、张昌文等,他们在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或者遭受火灾、安全事故威胁时,不怕牺牲,挺身而出,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谱写出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歌,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大力量,展示了修文王学圣地“知行合一”文明风范,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质。他们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行动者,是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者,是平安修文建设的参与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者。他们的精神让人感动、行为让人敬仰,他们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楷模。他们用实际行动坚守一心为民的理想信念,坚守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他们无私奉献、不计得失的崇高精神体现了对党的忠诚、对国家的热爱、对人民的担当。他们用实际行动证明,只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一切平凡的人都可以做出不平凡的壮举。为此,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邹京志、张昌文、王德华、杨锋、文海波、陈林紫、邹红7人“修文县见义勇为先进人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继续努力,再建新功,用坚定的信仰、信念、信心影响和带动更多的人。希望全县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高尚情操和不畏强暴、不怕牺牲、不怕困难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忘我的精神境界,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平安修文建设中来,参与到修文的各项事业中来,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平安修文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修文力量。

附件:修文县2024年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修文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修文县2024年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一、见义勇为人员基本情况

1.邹京志:男,汉族,1980年2月1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小箐镇小箐社区;

2.张昌文:男,汉族,1986年3月29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龙场街道宾阳社区;

3.王德华:男,汉族,1968年5月19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六桶镇木林村;

4.杨  锋:男,汉族,1997年7月10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六桶镇木林村;

5.文海波:男,汉族,1995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谷堡镇平寨村;

6.陈林紫:男,汉族,2011年2月16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阳明洞街道大青村;

7.邹  红:男,汉族,1983年9月22日出生,户籍地:修文县谷堡镇上硐村。

二、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一)邹京志、张昌文见义勇为事迹

2023年3月28日下午,小箐镇合兴村新寨组村民严某因对其与合兴村委会土地纠纷处置不满到小箐镇人民政府反馈矛盾纠纷,要求见小箐镇党委书记,邹京志、张昌文跟随其前往小箐镇党委书记办公室。严某与小箐镇党委书记交谈片刻后,取出匕首欲杀伤小箐镇党委书记,为阻止严某行凶,邹京志、张昌文不顾个人安危与其进行了英勇搏斗,在搏斗过程中,邹京志脸部、手部、腹部等多处受伤,但仍不顾疼痛死死握住刀刃,最终两人将犯罪嫌疑人牢牢控制住,直到民警到场将其约束带走,控制现场,收缴刀具,并由120将邹京志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于3月28日晚上10点完成手术,脱离生命危险。两人英勇同犯罪嫌疑人作斗争的行为,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国家利益和他人生命安全。

(二)王德华、杨锋见义勇为事迹

2024年4月3日傍晚,修文县六桶镇木林村木林组8号村民杨锋听到其伯母家的化粪池里传出声嘶力竭的“哎呦”一声,杨锋以为是其伯母李廷美被电击,就及时到墙上把电闸拉开,同时到化粪池口搜寻,都没有发现其李廷美踪迹。杨锋于是毫不犹豫跳进化粪池里搜寻施救。下到化粪池后,杨锋看到距离边缘两米处有一只手露在粪水上面,于是拉住手用力把李廷美的头拉出,发现李廷美已陷入昏迷。杨锋欲把李廷美救出,但由于在里面长时间施救导致吸入太多沼气,一头栽倒在池水中不省人事。此时同村村民王德华听到有呼喊救命的声音,毫不犹豫地起身向呼喊处跑去。到现场后,当王德华得知化粪池里还有两人在里面生死不明,马上拿起钉耙下到化粪池里进行施救,他意识到单靠自己一人的体力难以把人送上去,于是用绳子拴住杨锋的脚,叫陆续赶来的村民往上拉,终于把杨锋救了上来并由其他村民进行急救,等待医院救护车送往修文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抢救杨锋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医治20天左右出院在家休养,身体无大碍。李廷美因吸入太多污水沼气,被救上时已无生命体征。

(三)文海波、陈林紫见义勇为事迹

2024年8月5日下午,文海波到修文县大青村路家河游泳,16时20分左右,文海波在河坎上休息时听到有人呼救后立即向河边跑去,看见一个男孩在河里痛苦的挣扎,其中陈林紫毫不犹豫施救溺水男孩。同时发现有两名男孩溺水,虽然陈林紫竭尽全力,但其中一个男孩还是放开了陈林紫的手。见此情形,文海波毫不犹豫的游了过去,和陈林紫一道把在水里面挣扎的男孩救了起来。在被救男孩稳定后,文海波和陈林紫又折回水里面去寻找另一个男孩,但最终没有找到,两人无奈上岸,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后经寻找,另一名男孩不幸溺水身亡。

(四)邹红见义勇为事迹

2024年9月15日下午,在外务工的邹红正在修文县阳明东路洗车,突然听见附近河边有人喊叫救小孩,有小孩落水,邹红立即前去救人。现场一共有3名儿童在河道旁边玩耍,由于修文河水位突然上涨导致水流湍急,其中1名儿童紧紧抱住石墩未被水冲走并由其亲属快速牵上岸,另外两名儿童被冲到河道中间。邹红救上1名女孩放在河边后,转身救助另一名男孩,但水流太过急,男孩已被冲下河段中央水位较深位置处,邹红拉住不放手,将小孩托住往上推,由于小孩已经失去意识,无力往上爬,水流太大冲着两人一直往下走,邹红及时呼喊路人共同把男孩救到岸边,直到救护车来将3名小孩送往医院救治后才离开现场。经救治,3名儿童已脱离生命危险,邹红在救治过程中膝盖受伤,目前已恢复。

文字解读:【文字解读】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修文县见义勇为先进人员的决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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