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24-02-08’; |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办函〔2024〕4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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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县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部署安排,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全县一季度实现经济发展“开门红”,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全省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2024年一季度贵阳贵安经济工作实现“开门红”的若干政策措施》,结合修文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预期目标
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农业增加值增长4.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5%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建筑业总产值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5%左右;新引进产业项目到位资金11.5亿元以上,完成工业项目到位资金7亿元以上;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左右;新增城镇就业1741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调控范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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