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222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1-27 | 发布时间: | 2015-12-25 19:27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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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222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
设立贵阳市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的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
贵行(或贵行指定的通道公司)与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拟共同出资发起设立“贵阳市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并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为贵阳市宏建城镇化产业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总规模50亿元,期限5年。现该基金拟投资项目已确定实施。
为支持该基金的设立和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市将在该基金存续期间,在基金优先级及劣后级投资份额的退出及成本支付出现资金缺口时,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协调督促解决。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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