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6-05’; |
| 发布日期 | 2018-06-05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函〔2018〕120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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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场镇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报请审议<修文新民中医院建设项目(发改局备案项目名称为中医院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的请示》(龙府报〔2018〕32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文新民中医院建设项目(发改局备案项目名称为中医院建设项目)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送审稿)》。
二、请龙场镇、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卫计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完工。
此复
修文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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