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民政府关于《扎佐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桃源水库建设搬迁人口认定事宜的请示》的批复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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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06-01 文件有效性
文号 修府函〔2018〕115号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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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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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佐镇人民政府

单位提出来的《扎佐镇人民政府关于对桃源水库建设搬迁人口认定事宜的请示》扎府报〔201815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桃源水库建设时间跨度长,家庭及人员不断发生变化。原则同意请示事项,安置人员和地点由《县人民政府关于<扎佐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确认桃源水库移民搬迁人口的请示>的批复》(修府函〔201795)批复的桃源水库库区移民安置174598人,其中庄子121420人、铜鼓山46156人,调整为203615人,其中庄子上145448人,铜鼓山58167人。

二、扎佐镇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文县桃源水库搬迁安置人口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抓紧落实好安置协议签订的推进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实施

三、县移民局加强与市移民局对接,确保桃源水库移民搬迁工作有序推进。

修文县人民政府

20186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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