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文日期 |
var wzly = ‘2018-05-16’; |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文号 | 修府函〔2018〕97号 | 发布机构 |
var wzly = ‘修文县人民政府’; |
| 内容概述 |
var nrgs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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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
你局《关于撤销修文县住房保障管理局龙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修国土报〔2018〕5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请示事项。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此复
修文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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