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贵阳市畅通工程二期1.5环南垭路项目建设及征收有关事宜的函

文 号: 筑府函〔2015〕19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10-19 发布时间: 2015-11-02 18:16
文件有效性:

——————————

筑府函2015194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支持贵阳市

畅通工程二期1.5环南垭路项目

建设及征收有关事宜的函

省国家安全厅:

我市畅通工程二期1.5环项目是事关贵阳市发展,解决城市拥堵,构建贵阳市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的重大项目;是省、市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市民期盼的重大民生工程。有关项目建设任务已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向全市人民作了承诺。其中,市畅通工程二期1.5环南垭路(以下简称南垭路)项目启动建设以来,得到了贵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南垭路项目建设实施红线涉及征用贵厅土地约7.5亩,其中包括贵厅职工住房黔逸花园小区及房改房区域部分土地。2015423云岩区国土资源分局已与贵厅签订征地协议,并于617将土地补偿款兑付给贵厅。

201573,项目业主单位贵阳市水利交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勘察单位实施地勘工作以来,黔逸花园业主委员会以道路红线距离家属楼距离过近影响居住环境、省国安厅不能代表业主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地勘造成房屋地基下沉等原因,要求赔偿并阻止施工。到目前为止,施工单位未能进场作业,且地勘单位4套钻探设备被扣押。

针对黔逸花园小区住户提出的诉求,市政府及贵厅高度重视,及时搭建平台与住户代表进行沟通,对住户代表提出的相应诉求逐一予以回复,并对相关问题作出相应承诺。特别是针对住户提出“新建道路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退让建筑物,道路红线距离家属楼距离过近影响居住环境”的问题,我市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已采取积极措施减少道路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住户代表反映的新建道路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退让建筑物的诉求,其中部分所引用的是公路标准,并不适用于城市道路建设。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新建城市道路与相邻两侧建筑物的退距要求,《贵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退距也是针对新建建筑退让城市道路。

二、由市规划、国土、住建及云岩区政府组织项目建设、设计单位对该段道路规划设计进行了多次优化。并委托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西南市政设计研究院)对优化后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设计咨询。最终的设计方案已将距职工住房匝道桥断面由9减少至7.5,在减少匝道半径至最小值后,匝道边与黔逸花园距离调整为9.5

三、通过取消主线桥梁中央分隔带宽度,使主线边与黔逸花园距离约为6.7,主线边与1号家属楼距离约为3.8

四、在相应路段主线及匝道均设置声障墙,防撞护栏采用SS级防撞护栏,路面使用改性沥青路面,以降低噪音污染并确保周边安全。

我市在对住户提出的诉求一一采取相应措施解决后,与住户代表进行了多次对话,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致使南垭路项目市北立交段成为“卡脖子”工程,严重阻碍了南垭路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为确保我市畅通工程二期1.5环项目按照省、市明确的2016年年底建成通车目标的实现,特致函贵厅商请对南垭路项目后续建设工作予以支持,对参与阻工的部分职工及家属进行教育和劝阻。

再次就贵厅对我市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1019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675.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5年11月2日 下午6:15
下一篇 2015年11月2日 下午6:17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