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5〕18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5-10-13 | 发布时间: | 2015-10-16 22:52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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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5〕183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承诺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
扩建工程建设资金的函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420号),同意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立项,并在文中明确:“项目总投资196.59亿元,其中机场工程189.07亿元,原则上由民航局、贵州省政府、贵阳市政府和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同时,根据省委常委会议有关精神,我市承诺: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项目的资本金,除国家补助资金外,我市以财政性资金投入,承担剩余部分的40.5%(按目前机场工程189.07亿元、资本金拟争取占总投资的50%计算,实际金额以国家发改委最终批复的资金拼盘计划为准)。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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