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开阳经济开发区建设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的批复

文 号: 筑府函〔2015〕10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5-07-02 发布时间: 2015-07-11 01:08
文件有效性:

——————————

筑府函2015100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在开阳经济开发区建设

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的批复

开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批准建设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的请示》(开府报〔201561号)收悉。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建筑材料产业的聚集发展,结合开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优势,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开阳经济开发区内建设“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

二、你县要抓紧组织编制园区建设规划,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及时按程序报批实施。

三、你县要切实加强对“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园区建设发展。要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切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要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突出发展重点,创新发展方式,统筹推进园区发展。

四、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报批、政策实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体制创新、对外开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帮助解决园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贵阳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健康发展。

             201572

(此件公开发布)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759.html

(0)
市政府办公厅的头像市政府办公厅
上一篇 2015年7月11日 上午1:07
下一篇 2015年7月11日 上午8:0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