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4〕22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11-03 | 发布时间: | 2014-12-01 18:1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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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4〕223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贵阳市
2014—2015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水务管理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准实施〈贵阳市2014—2015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请示》(筑水建字﹝2014﹞146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阳市2014—2015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你局要加强与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对接,指导好有关工作,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圆满完成。
二、《实施方案》典型工程选择及设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原则同意所作的典型工程设计,你局要指导各区、市、县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做好单个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应严格按照审批建设内容,加强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积极筹措落实县级匹配资金,按建设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今冬明春水利建设。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你局要督促相关区、市、县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贵阳市2014—2015年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计划表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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