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函〔2014〕181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4-09-13 | 发布时间: | 2014-10-15 18:32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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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府函〔2014〕181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4年5月至2014年7月期间
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南明区南浦路省委北门桥等9个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查意见的请示》(筑规请〔2014〕343号文)、《关于云岩区沙河街贵乌南路等10个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查意见的请示》(筑规请〔2014〕336号文)、《关于贵阳经开区《贵阳市小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号地块02—02—28、29、30、31、33、35、36、37共8个地块(付官安置房项目)规划条件调整相关情况的请示》(筑规请〔2014〕274号文)、《关于观山湖区《金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13号地块13—01—11、12、13等3个地块(贵州省公安厅职工住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调整方案审查意见的请示》(筑规请〔2014〕116号文)等30个控规地块局部调整申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关于南明区南浦路省委北门桥等9个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查意见的请示》(筑规请〔2014〕343号文)、《关于云岩区沙河街贵乌南路等10个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审查意见的请示》(筑规请〔2014〕336号文)、《关于贵阳经开区《贵阳市小河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号地块02—02—28、29、30、31、33、35、36、37共8个地块(付官安置房项目)规划条件调整相关情况的请示》(筑规请〔2014〕274号文)、《关于观山湖区《金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13号地块13—01—11、12、13等3个地块(贵州省公安厅职工住房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调整方案审查意见的请示》(筑规请〔2014〕116号文)等30个控规地块调整申请的内容。
二、请你局将控规局部调整后的规划指标、用地性质等内容纳入控规滚动修编中。
三、请相关区、管委会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201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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