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核发三十六宗储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函〔2014〕17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4-09-10 发布时间: 2014-09-13 00:35
文件有效性:

——————————

筑府函〔2014179

市人民政府关于

向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核发

三十六宗储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通知

市国土资源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请你局为市土地矿产储备中心办理三十六宗储备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储备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政府储备。

附件:三十六宗办证地块一览表(略)

                                   2014年9月10

(共印5份)

原创文章,作者:市政府办公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guanjia.lanluo.cn/ku/1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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