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2〕14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2-03-12 | 发布时间: | 2012-03-12 17:03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个一百工程”
重点工业项目的通知
筑府发〔2012〕1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工业项目实施“三个一百工程”的要求,现提出2012年重点新开工工业项目102项、重点投产项目101项、重点推进达产项目102项,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项目的服务工作(具体项目见附件),年底市政府将根据各区(市、县)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第四季度各区(市、县)可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在项目个数不变、投资额及产值调整不大的情况下,对部分项目进行替换。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必须全力保障辖区内工业项目的建设用地,协助企业办理好项目前期手续、征地拆迁等工作,帮助企业完善施工条件,做好原材料及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保障,多渠道帮助企业筹集生产、建设资金,协助企业做好产品的市场开拓,确保“三个一百工程”顺利实施。
附件:1.2012年贵阳市“三个一百工程”重点工业项目汇总(按区县)
2.2012年贵阳市“三个一百工程”重点工业项目表(新开工项目102项)
3.2012年贵阳市“三个一百工程”重点工业项目表(投产项目101项)
4.2012年贵阳市“三个一百工程”重点工业项目表(达产项目102项)
(附件略)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工业 项目 建设 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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