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 | 筑府发〔2011〕7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厅 |
| 成文时间: | 2011-01-18 | 发布时间: | 2011-01-18 17:01 |
| 文件有效性: | 是 |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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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
提升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受冷空气补充影响,2011年1月17日我市各地普降小到中雪,最低气温降至—6.2℃,至1月18日8时,全市积雪最深达到5.4厘米。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18日至21日,我市低温凝冻天气仍将持续。
根据《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应急委研究决定,将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提升至Ⅱ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克服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一抗三保”各项工作,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应急管理 气象 级别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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