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文 号: 筑府发〔2011〕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厅
成文时间: 2011-01-18 发布时间: 2011-01-18 17:01
文件有效性:

贵阳市人民政府文件

筑府发〔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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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

提升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受冷空气补充影响,2011117我市各地普降小到中雪,最低气温降至—6.2℃,至1188,全市积雪最深达到5.4厘米。据气象部门预测,11821日,我市低温凝冻天气仍将持续。

根据《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应急委研究决定,将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级提升至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克服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一抗三保各项工作,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

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应急管理气象级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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